第二百六十二章 笔可杀人(1 / 2)

所有记者都懵逼了,这特么什么意思,也太狂妄了一点吧?就算你不是杀人凶手,也不能这么说话吧?

“难道现在的新闻媒体,真都那么没节操吗?”王小强有点气愤,“连警察都说我只是有重大嫌疑,你们凭什么一口咬定是我杀人?一口一个杀人,你们在现场看到我杀人了吗?”

记者们当然也是伶牙俐齿,立刻反驳,“那么请你解释一下,视频里的这个人不是你是谁?”

王小强道,“我特么怎么知道是谁?你想知道他是谁,你问他去啊,在这儿问我干嘛?”

“可笑,证据确凿,难道你还想抵赖不成?”

“呵呵,你不会是想说有人冒充你作案吧?可是为什么呢?你能做出解释吗?”

“我听说变态杀手通常会回到案发现场看一下,以满足成就感,我看你一定是这样的变态。只是你没想到,会被别人录下来吧。”

“恼羞成怒,心虚了吧,今天就要让你火!”

“警察同志,为什么还不将这个罪犯逮捕起来?我们立刻让他见报,还是不打马赛克的那种。”

记者们义愤填膺,群起攻之,对他们而言,看到的就是真相,他们哪有闲工夫去深挖真相?只要能搞个轰动一时的大新闻,赚来眼球就可以。

就算王小强真是被冤枉的,总会有人替他伸冤——如果确实没有人能替他伸冤,那就只能算他倒霉。

总之,王小强的命运如何,与他们无关,真凶到底是谁,更与他们无关,他们不是来寻求真相的,那是警察应该做的事。

可是报道失去真实性,那还是真正的报道吗?

一支笔就是一把刀,失实的报道,也许就几行字,便可毁去人的一生!

因为王小强在原世界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所以他深有体会,这才是他气愤的地方。

在原世界,他的邻居,也姓王,但不是隔壁老王,而是对门老王。

老王的家庭十分幸福美满,膝下有一对儿女,王小强没穿越之前,大概有七八岁大,家里在楼下租了个几平米的小门面,做了一个包子铺。老王家的包子铺属于独门秘方,皮薄馅儿多,香软可口,一口下去,口齿留香,是王小强当初每天必备早点。老王为人忠厚和善,深得街坊邻里喜爱,每天门前都大排长龙,生意越做越大,越做越红火,

眼看日子一天天比一天好起来,可是突然一篇报道,把老王一切都毁掉。

那篇报道的标题,王小强至今记忆犹新——《震惊!无良商家竟用纸屑做肉馅!!》

报纸头条,红色大号撕裂字体,再加上几个巨大无比的感叹号,显得无比触目惊心。报道内容笔锋尖锐,直指老王的包子铺。

王小强看完报道,当然就把整张报纸给撕了,这完完全全是在鬼扯。

老王就住在他家对面,因为两家都姓王,经常往来,王小强还经常跑过帮忙打下手,亲眼看到每天卖的包子出炉,根本不可能用纸屑做馅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