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三章 蛀虫(2 / 2)

这是什么奇葩逻辑?

追求幸福的权利,难道不该以自己双手合法合理的去奋斗吗?按照他这逻辑,杀人、抢劫都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没有了底线和原则,这世界岂不是乱套了?

“傻逼。”王小强很少骂人,也很少彻彻底底,从内到外的看不起一个人,甚至连教他重新做人的想法都没有,因为这人实在他傻逼了。

社会上不乏有许多仇富之人,认为全天下的富人都是为富不仁之人。

当然,这种有钱人确实也很多,有钱之后,便忘记自己也是一个人,总自认为比一般人高人一等,尽不干好事。

可整个社会,还有一些富人,他们承担着自己相应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创造价值,那是可敬可佩的。

他们被称为“企业家”,而非单纯的“有钱人”。

就比如说王小强的义子方春风,整个亿豪集团,每年会为华夏纳以亿为单位的计的税收,提供数万个工作岗位,养活无数家庭。

如果没有他们的存在,整个社会很难想象会变成什么样子。

有人羡慕他们有着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开着豪车,住着别墅,娶着几房姨太,可是很少有人会想到,如果连企业家都吃不饱穿不暖,过着清贫的生活,那么他们如何帮助别人富裕?

而且,企业家们所承担的风险也是巨大的。

万丈高楼平地起,不是人人都像小强哥一般有挂,可以顺风顺水,创业初期,有谁不是步步为营,如履薄冰,稍有不慎,便是万劫不复。

他们手下的员工,这里垮台了可以去那里,总有可以养活自己的地方,而企业家一次失败,便有可能永世不得翻身。

风险与利益永远是成正比的,风险越大,收益越大。换个角度思考,有朝一日你自己也承担着巨大风险,改变了命运,你所拥有令人羡慕的一切,都是你自己应当拥有的。

而像冯大峰这样的人,想要追求幸福,却又不想通过自己的劳动,趴在旁人的劳动成果上吸血,最是让人讨厌的。

王小强有挂,在最开始的时候,也干过这不劳而获的勾当,便是找方春风拿一百亿的时候。

不过,确切的说,那也不算白拿,因为有系统认定之后,二人之间就产生了父子关系,儿子赡养父亲是责任也是义务,所以算不上白拿。

然而,毕竟钱不是自己的,王小强仍是良心不安,所以现在给亿豪天空之城的项目,早就赚够了一百亿,甚至一千亿,一万亿也是有可能的。

这也是他一直坚持的原则和底线,否则以他这逆天外挂,全球富豪、元首全都可以一股脑收下,但那样做,有悖他的本心。

力量可以有,但绝不能滥用。

现在王小强很少强制开挂指认儿子女儿,除非是他认为有必要的,而且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做王小强的义子义女,毕竟他现在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小屌丝了。

更重要的是,现在谁来做他的义子义女,简直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要知道王小强向来重情重义,除了那些作恶多端的,指认是给他们惩罚之外,其余之人,王小强对他们是相当好,方春风、刘云、刘华腾都是很好的例子。

如果王小强真的不看身份、资格,放开义子名额,不知道有多少华夏大佬会排着队过来,跪在他脚下求收留。

王小强不愿意做不劳而获的蛀虫,哪怕他已绝对无敌,哪怕他做任何事情都不费吹灰之力,但他还是会去做,会用劳动获得所得,只不过大多数事情,他不会亲力亲为而已。

所以他讨厌冯大峰那样的人,因为他不想通过劳动获取,而且更更可恨的是,他剥夺了别人的劳动成果。

这就好比你辛辛苦苦做出一盘美味,但还没迟到就被传菜的给吃得差不多了,任谁都讨厌这样的人。

是以,王小强对他根本没有任何好脸色,再听到他的傻逼言论后,彻底对他没了兴趣,只是淡淡说道,“可恨之人,绝无可怜之处。求我没用,去求你的雇主吧,看他是否会原谅你,去求法官吧,看他能否网开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