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斯德哥尔摩(2 / 2)

马上就要开标了,洛洺岳这个时候跟华开山接触……

“继续盯着他。”

“是。”

书房里空荡荡,洛琰琛忽然起了兴致,他一路来到拳室。

白青萝跟洛琰宇也不知道打了多少轮,男孩子一身汗,白青萝看起来没费多少力气。

洛琰宇一屁股坐下:“嫂子,我还得练多长时间,才能在你手底下多过几招啊!”

白青萝认真思考了一下,“估计,这辈子你没机会了。”

洛琰宇沉默一阵,大叫起来。

“嫂子,你莫要欺人太甚,要知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白青萝被逗笑,“你哪里来的歪理,我今天就告诉你,什么叫在绝对实力面前,一切都是虚妄!看招!”

洛琰宇在拳室鬼叫,还引来好几个保镖围观偷乐。

见洛琰琛过来,才各自散开。

“啊啊啊啊嫂子你不能这么对我,我可是你最亲的小叔子!啊啊啊啊,屁股疼!”

白青萝一剑刺到洛琰宇后臀,他被掐住尾巴似的,一下子滚出去好远。

白青萝微笑:“打够了吧,现在还别扭吗?”

洛琰宇一边揉屁股,一边咕哝:“我就是——就是有点儿不习惯,我洛琰宇可从来不欠别人的,说好了给白雪当模特,我没干成,这不是觉得对她有愧。”

洛琰宇死鸭子嘴硬,白青萝也懒得揭穿,“现在,回房间写作业去,明天你不上课了?”

洛琰宇:……

“嫂子,你冷兵器耍得这么好,打枪是不是也很厉害?”

“枪?”

被触到知识盲区的白青萝脸上罕见飘过讶然。

洛琰宇来了兴致:“嫂子,我带你去玩儿啊,很好玩儿的,比这些东西有趣多了!”

玩儿?

兵器是用来玩儿的吗?

在战场上,那是保命的!

“万载凝冰玉,百年琢器。一舞苍生祭,伏尸千里。长虹贯日,谁堪为敌;兵者之王,剑者称一!”

洛琰宇:哈?

“手上利剑,是拿来杀敌的,不是用来玩儿的!”

见白青萝生气了,洛琰宇暗叫不妙,“嫂子,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说的枪也是兵器的一种,只不过它是热兵器,我带你去看,你肯定喜欢!”

说着,他扯着白青萝的手腕,当着洛琰琛的面,带她去隔壁的射击场。

推开大门,一股火药味钻进鼻腔。

比较浓重,洛琰宇混不在乎,“嫂子,你快进来,给你看看我的宝贝。”

从一个柜子里,他输入密码后,取出一个两只巴掌大的器具,黑乎乎的。

这小东西,还没有女人用的袖箭大,能有多大的杀伤力。

可是,当子弹划过枪膛,飞射如两百米外的枪靶,刺穿后扎进厚厚的铁皮中,白青萝怔住了。

不远处,洛琰琛看到白青萝的表情,有些想笑。

无所不知、无所不懂,好像除了上天入地,就没有她做不到的白青萝,原来也会惊讶,也会诧异。

这样的白青萝,有点可爱。

他走过来,拿过洛琰宇的爱宠,介绍道:“手枪,便于携带和隐藏,在五十米范围内,能有效击杀敌人,一枪命中,必死无疑。”

白青萝眼皮缓缓睁大。

五十米,岂不赶得上箭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