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九大斩罪 平台推演(1 / 2)

<sript><sript>

天启皇帝正在西苑紫光阁看递上来的两本奏折,一个是袁崇焕弹劾萧震的奏章,一个是萧震收复盖州的报捷奏章。

袁崇焕弹劾萧震九大罪

一、祖制,大将在外,必命内宦监军,萧震虽文臣,但**辽南,军马钱粮亦不受核,一当斩。

这是说大明当时的祖制,大将在外面,必须要受文官监督,文官领军的必须派内廷的太监监军,防止独权**。

萧震就是独权**,不按祖制来,没人监军,而且金州军的钱粮被萧震一人把持,完全不受朝廷监督,更使萧震独断专横,按照明朝律法当斩。

二、以海军衙门之名窃占东番,滥收海税,截流百万之巨,不似人臣,其心可诛,当斩。

袁崇焕不傻,自从萧震和毛文龙打出丁卯大捷之后,他就对金州军的战力大感吃惊,打听到金州军的待遇后,袁崇焕更是吃惊,竟然实发全饷,一点不大折扣,而且比他的关宁军还高不少。

于是袁崇焕回到宁远后就派人到东南一带打探消息,探子虽然没能深入东番,但在福广一带多少还是弄了不少消息,等传回来后,袁崇焕更是惊骇不已。

袁崇焕替萧震估算了一下,海税绝不是每年押解京师的二十万两,起码得有百万两以上被萧震截流,袁崇焕虽然不知道东番具体情况,但并不妨碍他弹劾,毕竟有疑点就行。

三、擅开马市,私通建奴,天启六年九月于始,与建奴互市于归服堡,输建奴布匹等货物不下百万,领军辽南却私下资敌,当斩。

四、擅改军制,私收俘虏、蓄养家丁,金州一军完全不似朝廷军制,实为萧震私军,当斩。

袁崇焕也改过军制,但那是已经报备朝廷的,到义州验功时,袁崇焕就知道金州军的军制不一样,虽然当时金州给的答复是海军军制不同于边军,但现在要弹劾萧震那就是现成的罪名。

而且萧震带着两个近卫营一千多人到宁远和谈,袁崇焕麾下将军都说这一千人不比关宁军将领的亲信家丁差,一个文官养了一千多家丁,这是包藏祸心,当斩。

萧震的近卫营其中一个营竟然全是野女真,虽然萧震说是什么鄂温克族,是什么索仑战士,但都知道那是建奴北边老林子里茹毛饮血的野人,来路不明,也是罪名。

五、剽掠商船,自为盗贼,当斩。

萧震身为朝廷重臣,不保家卫国,竟然当起了强盗,掠夺商船,按律当斩。

主要是萧震为了保证辽东一带北货的贸易垄断性,驻扎在金州的镇海舰队经常在辽东海面游弋,不少没有缴税的商船,都被镇海舰队以走私名义扣押。

天启年敢到辽东做北货买卖的都不是什么善茬,萧震和毛文龙为规范贸易,其实就是为了方便收钱,弄了许可制度,但不少靠山硬的不买账,半路肯定遇到萧震的舰队,不少人为此深恨萧震和毛文龙。

袁崇焕得知此事后就专门派人找到苦主,了解了一番,并拿到画押的指认供状,附在弹劾奏章之后。

六、拘锢难民,草菅人命,六当斩。

袁崇焕打听到萧震自打到了金州,起码掳掠了十多万辽东的难民,传闻是运到东番开荒,远途海运死了好几万。

这消息让袁崇焕怒不可遏,觉得萧震身为百姓父母官,不爱待百姓,守家为国,还要草菅人命,那朝廷要你何用,当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