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显低笑一声,眼里浮现怀念的情绪:“给你讲个故事吧,以前我的性子倒是跟你一样,青春时期在临城也混得很,把人打进医院更是家常便饭,那时候我爸都气得把我赶出家门了。”
江聿野黑眸里划过诧异,主要是方显的形象太过谦谦君子了,很难想象以前他也是校霸一样的存在,这跟他的形象一点也不符,他拧着眉问:“然后呢”
“后来啊……”方显眸光温和,看向车窗外:“后来我认识了一个姑娘,她打架比我还狠,我初遇她的时候,她还在跟狗抢食,我嘲笑她,她跟我打了一架,我输了。”
“我人生第一次输,当时挺气的,又觉得丢脸,想找回场子,但那姑娘咬着牙恨不得从我身上撕咬下一块肉,后来熟悉了,我才知道她叫宋知欢,因为家里穷她的母亲跟别人跑了,留下个瘫痪的父亲让她照顾,她跟野狗抢食是因为那狗偷了她攒钱买的猪肉,那是给她父亲补身子的。”
“因为我的出现导致猪肉被狗抢跑了,她倒是记仇,恨了我一年,后来我给她赔罪一年,她才原谅我的。”
方舟也好奇的转过头:“哥你什么时候有喜欢的姑娘,难怪你都三十二岁,还不找对象,妈急得都白头发了,原来是找着嫂子了,她在哪儿什么时候带回来看看妈现在只要是个女的就可以了,也不在乎家世什么的。”
路边的霓虹灯闪烁,方显的眼里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划过一抹哀伤:“她去世了。”
“死在十八岁花一样的年纪,因我而死。”
方舟愣了一下,车里的气氛沉默了下来,他缓缓转过头看向江聿野,笑道:“在她死了以后,我就再也不打架了,不混了,不惹是生非了,她死之前说如果我跟她总得有一个活在光亮里,她希望这个人是我。”
“她说其实我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因为我跟她一样狠,她喜欢温润,爱笑,干净的男生。”
江聿野凤眸微睁,心里有些震撼,所以方显原来不是这个样子,而是变成了宋知欢喜欢的模样。
这件事,方显是第一次跟他们说起,因为他在江聿野的身上看见了以前的自己,他不想少年因为冲动而毁了自己,会后悔痛苦一辈子的。
他轻轻吐气,再提起宋知欢的时候,她的面庞在他脑海里依旧很清晰,十四年过去了,他从不敢忘记她。
“如果能回到过去,我会对年少轻狂的自己说,安安分分的生活,不会去招惹道上的大哥,我那个年纪凭什么跟人家斗啊知欢为了救我,替我挡了子弹,死在废工厂里面。”
“阿野,你想想如果你喜欢的人,因你丧命,你又会如何”
江聿野脑海里划过风清越的面容,她弯着眼睛脸上带笑,他手指慢慢蜷起握拳,喉结上下滑动,片刻才哑着声音道:“我会疯。”
他敛着眉眼,开始沉思,风清越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让他不要打架,不要当混混,或许这就是原因,她知道他混,身边很危险,会招惹上大麻烦,所以才会一直远离他。
江聿野突然有些后怕,如果因为他招惹了龙哥,而这一切又报复在风清越的身上,她要是真出事了,他会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