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女孩就送到乡下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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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王洛美所说,姜菲菲很漂亮。

身材高挑气质高贵。

比王洛晨还要出挑。

主要是气质真的好,王洛晨站在她旁边会像个混混。

她穿着黑色丝绒裙,里面有打底的棉裤,外面套着小貂皮,会让屋子里跟着发光。

“逆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姜菲菲,是绍元小时候的玩伴,跟沈阿姨过来看看你。”

李逆逆此时穿着肥大的针织裙,头发无精打采的扎了一下,跟人家比真是泥里云里的区别。

而且这人落落大方的,好像自己真的是来看望孕妇的。

李逆逆心里一下就警觉起来了,这个人,不简单。

比她遇到的任何对手都不简单。

不过没等她说话,秦绍元已经非常不客气的道:“我小时候的玩伴是一条狗,莫非你是那条狗转世了?我怎么不认识你?”

他又跟李逆逆解释,“我没有骗你,我真的没有任何印象,我不会记错的。”

那就是姜菲菲撒谎了。

李逆逆忍不住想笑,姜菲菲一定不知道秦绍元是什么人,所以才会自取其辱。

姜菲菲却一点慌乱都没有,道:“绍元你不记得我了?咱们是一届的,我们上学的路上会出现一条大狼狗,有一天我值日,那条狗把堵在路上了,是你救了我,后来我还给你画了一幅画作为感谢呢。”

沈青云点头,“是啊,那幅画我帮你收起来了,你怎么能忘了呢?”

秦绍元想了想,看着李逆逆道:“我好像有点印象了。”

他又看着姜菲菲道:“不过是我救了你,也不是你救我,我一般对我给出去的恩情都记不住,还是没想起来之前跟你很熟。”

所以不是他亏欠的,他根本记不住。

姜菲菲俊美的脸上,笑容终于有了一丝丝不自然。

“沈阿姨,我看还是算了吧,绍元同志对我没什么意思,我还是不要惹人嫌了。”姜菲菲跟沈青云出来后姜菲菲打了退堂鼓。

沈青云急忙劝道:“下次我们等秦绍元不在的时候来,你才是我心中理想儿媳妇的人选,秦绍元是我生的,难道他喜欢什么样的我不知道吗?”

“他会跟那个李逆逆结婚完是为了跟我作对,等李逆逆生了女儿他就会后悔了,到时候你给阿姨生个大胖孙子。”

姜菲菲脸颊微红,道:“可是阿姨我不想做破坏别人家庭的人。”

“他们无媒苟合,也就是现在能登记,放在古代李逆逆就是个妾,什么家庭啊?你嫁进来,咱们跟绍元才是一家人。”

姜菲菲应该是被劝住了,因为第二天吃午饭的时候她跟沈青云又来了。

沈青云空着手,问李逆逆有没有什么水果招待客人。

北方的水果多金贵啊,哪怕过年了,普通人家也就能买一点冻梨。

苹果是好的。

若是能买得起橘子那这家人一定是上上之家。

李逆逆家里到时候什么都有。

单位还发了两箱苹果呢。

李逆逆指了指茶几,“在这呢。”

“那你给客人打个皮啊。”

李逆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