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桌上除了江封昊做的几道家常菜之外,还端上了白首快马加鞭从太白楼带过来的烧鸭。
江封昊跟何小乔连同不请自来的江牧风吃相都是一般的差,三人合力将酥脆油亮的鸭皮都给剃了,美滋滋地蘸酸梅酱吃,被嫌弃烤老了的鸭肉则由冷凌和白首负责——好在他俩都是糙爷们,对这些并不讲究,在他们看来烧鸭肉肉质滋嫩鲜甜,岂是油滋滋的鸭皮能比得上的?
至于山药……出于身为宫奴的自觉,因为不能跟皇帝同桌,所以她只能干咽着口水在旁边眼睁睁看着,几次三番恨不能拿把刀往江牧风后背上戳个窟窿让他快滚。
吃过饭,一行人又逗留了一会儿,眼看着天色暗了下来,江牧风总算想起要回去勤政爱民,等冷凌把山药送了回去,自己便也跟着起身告辞。
连白首也倍儿有眼力界的借口离开了,屋子里就只剩下江封昊跟何小乔两人。
江封昊点上了灯,何小乔在里屋扒拉了好一会儿,端了个盖得瓷实的黑坛子出来,一把塞到江封昊手里,“呐,给你的。”
“这是什么?”
何小乔摸了摸鼻子,一派理所当然的回答,“面茶啊!”
“你今天一直在捣鼓的东西?”
“bgo!”何小乔打了个响指,“答对了!”
江封昊颇感神秘地打开盖子往里瞧了瞧,只看到里头一堆微黑发黄的粉末,夹杂着一股浓浓的炒芝麻香,“这个要怎么用?”
“这里面的东西已经碾碎炒熟了的,用水煮或者开始泡都行,出锅后加点盐或者糖就能吃了,外出的时候很是方便携带。”何小乔说着,从里面摸出一个木制的勺子,舀了一勺放到碗里,那股香味更浓了。
“这东西能快速补充体力,而且味道很不错,据说也有人拿去当军粮用过,我是今天才想起来的,不过太晚了就没想让你试吃,毕竟都是芝麻花生等物,很容易腻。”
而且为了省工序,她把原该放在最后的芝麻酱直接碾碎成了芝麻粉,和小米、花生末搅拌在一起炒熟,这样只要用开水一冲泡就能吃了,省时又方便。出门在外能有份热乎乎的面茶喝,总比啃那些没啥味道又硬邦邦的干粮要来得好。
江封昊双眼闪闪发亮,伸手在何小乔头顶上拍了拍,“媳妇儿,我有没有说过,你这小脑袋瓜一遇到吃的跟银子就特别聪明?”
“谁说的?”何小乔哼哼两声,捧着肚子高昂下巴一副得瑟个没完的模样,“我可是无时不刻都在聪明!”
还真是不客气!
江封昊笑眯了眼,晃了晃手里抓着的坛子,“娘子打算如何处置这东西?”
何小乔顺手从桌上拿了个海棠果,边啃边往椅子上挪,“自己人吃用也可以,不过我在想,卖给咱大侄子的话会不会能赚多点?”不知道军营里伙食怎么样,不过行军的时候面茶应该比大多数干粮好吧?味道上绝对可以保证。
“那就这么办吧。”江封昊也是个贼精的,即使不一定会宰江牧风太多,但能见他吃瘪心疼也是件乐事,“另外,娘子不是说这东西方便携带么?那么放到铺子里等份售卖也是可以的,相信那些长期在外的镖师和行脚商人应该会很高兴有这玩意。”出门在外经常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特别天冷的时候,有碗热乎的面食吃绝对是件幸福的事。
“对啊!”何小乔猛地一击掌,差点没把手里的果子给扔了,“还能这样,相公你真聪明!”
最近在宫里宰江牧风宰得多了,都忘了其实最大的市场在民间。而且别的不说,就算卖的面茶赚不了钱,但起码方便了大众,好歹还能博个好名声,也算好事一件了。
要知道不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各行各业的名声那都是相当的重要。
“到时候还可以弄多几种口味,然后连同那些果脯糕点还有肉干之类的一起打包售卖,肯定会有生意的。”何小乔双眼发亮,感觉钱途一片光明。
江封昊不由失笑,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小财迷!”
时间一晃就过去,很快就到了仲秋宴当天。
毕竟是第一次以常宁王妃的身份出现在这种公开场合,为了不给江封昊丢脸,所以何小乔很是特意打扮了一番。
王妃自是有王妃的一身行头,何小乔自打嫁给江封昊,每天都是在外玩闹,也从来不去参加那些贵妇人举办的宴会,去见江牧风的时候也从来不当正事看,所以还真没想起过这一回事,如今穿上一身华丽的王妃装束,突然就觉得自己不像自己了。
俗话说‘佛靠金装人靠衣装’,那套量身定做的宫装一穿上身,立马麻雀变凤凰——不怕玛丽苏一回,她是真觉得她现在整个就是高贵优雅到让人不敢直视——就是肚子稍微大了那么一点有些破坏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