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十天之约(1 / 2)

文光安走了,哭着走的。

他送的这些东西里,最值钱的大概就是这些布了。

可是他不敢忤逆女真贵人,跟布比起来,还是活着好。

他在临走前,还象征性地邀请范则,去他在茂山的府邸暂住,但被拒绝了。

文光安放心了,而范则本来也没想去。

这就叫双赢。

范则看着一院子的东西,摸了摸下巴。

“老孙,我刚才是不是要少了?”

孙向魁点点头:“是不多。要是依着我,让他再送一百石米过来,再送些高丽娘们儿。”

范则白了他一眼。

“这还有孩子呢,瞎说什么……会有的,别着急。”

“可不是我瞎说,”孙向魁一脸正经,“你要的越多,才越像鞑子。你要是再跟他多要几百几千两银子,卖他几颗珍珠,那就跟咱们大明的册封使差不多了。”

范则想了想,明史课上还真学过这个,突然有点不好意思了。

那是天启五年,就是1625年的事。

当时大明派遣两个太监为册封史,去册封李倧为朝鲜国王。

结果这两个阉党,用各种名目,在朝鲜搜刮钱财,比如拿出几百颗珍珠,强行卖给人家,还要限时交钱,有些人都被逼得上吊自尽了。

不是形容,是真的自尽。

根据朝鲜方面的记载,这一趟册封之旅,搞了大概几万两的银子,十几万两的货物。

朝鲜本来就不产白银,长期以来,民间交易大都以粮食布匹为通货,可以想象,两个太监得把他们为难成什么样。

要是换成鞑子,估计七大恨怎么也得再加一条,变八大恨。

但不要就此以为朝鲜在与大明的关系中,有多么的委屈。

他们只是表面恭顺而已,暗地里始终在玩一些上不得台面的小伎俩。

正如文光安。

范则拿起那个十两重的银条,有些唏嘘。

“这么看来,这十两银子还算是重礼了。”

孙向魁一听,笑道:“那倒也不是。这里离鞑子很近,像他这种出身,估计常与鞑子交易,家里有些存银并不稀奇,这十两啊,少了。”

范则也乐了,老孙这小子,不光能当汉奸,还有做阉党的潜质。

大伙把东西都搬进屋里,生猪活鸡什么的只能先养在后院,晚上顺便杀两只鸡,打打牙祭。

这一顿吃得很高兴,林老爹作主,开了那坛人参酒,每人都小酌一杯。

微醺。

微胀。

靠,这玩意劲还真是大啊,看来古代的人参,它不造假!

范则坐在后院的长凳上,看着眼前的肥猪和二十三只鸡,考虑明天是做红烧肉还是玉米鸡。

他也是看了那些送来的米,才知道其中的番麦,原来就是玉米。

这时候玉米已经传入大明了,不少地区都有种植,只是没想到朝鲜居然也有。

怜容不知什么时候,坐到了范则旁边。

等范则回过神来,吓了一跳。

怜容也喝了酒,脸色有些潮红:“怎么一惊一乍的,怕我吃了你?”

范则对先前的事,还有些挂怀。

“那个,下午,其实不应该,你知道,我……”

怜容见范则语无伦次的样子,不禁莞尔一笑。

“行了,看你紧张的样子,我又没说你什么。”

范则又想接着解释,怜容摇摇头:“我知道你的意思,不用时时为我担心。”

“唉,谢谢了。”

“这话说的,咱们是朋友,不是吗?”

范则一怔,然后重重地点头。

其实不怪范则有些忐忑。

他跟怜容说要演这场戏的时候,也是做了很久的心理斗争。

可当他真的枕上怜容的腿时,又有些后悔了。

但怜容的一番话,让范则释怀了。

对啊,我们是朋友。

“对,我们是朋友!”

两人相视一笑。

不过怜容马上又好奇起来:“那你要那些朝鲜女子,是想做什么呢?”

范则反问道:“以你的手艺,做一件鞑子的衣服,需要多久?”

怜容思忖了一下:“鞑子的衣服,样式简单,若不是精工细做的话,大概一天能做一件半。怎么又问起这个了?”

“那朝鲜的女子,是不是跟咱们大明女子一样,要从小学习针织女红啊?”

“应该是吧,以前也有听闻,朝鲜以我大明为尊,处处仿学,想来女子也是这样。”

范则摊开了手:“是吧,如果让你自己做一百件衣服,等做好都快入冬了。所以我在那小地主的面前,要装成好色的样子,这样她送些女人来,就有人帮你做衣服了。”

怜容疑惑道:“那你怎么不直接问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