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破碎的花瓶(1 / 2)

法庭里的气氛异样的沉闷,这件离婚案是因为一只被打碎的花瓶而引发的。看似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案件,背后隐藏的故事却令人唏嘘不已。

东方思义拿起右手边的法槌敲了一下:“现在开庭。”

安静地坐在原告和被告席上的当事人,是一对穿着时尚的年轻夫妻,结婚刚满三年,还没有孩子。

女的是服装设计师,男的是摄影师。三年前,经亲友牵线搭桥相识,他们的婚姻似乎是因为职业而走到一起的。婚后,俩人开了一家婚纱影楼,女的负责婚纱设计,男的负责婚纱摄影,同时还客串婚礼主持,自从开业之后,生意一直都很红火。

东方思义按部就班地依照简易程序进行着庭审:“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原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住址?”

原告:“我是原告,姓名江燕,27岁,汉族,自由职业,文化程度大学,住址与身份证上的地址一致,这是我的身份证,请您验证。”

值庭法警将原告的身份证递交给东方思义,东方思义将身份证上的信息与起诉状记载的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示意法警将身份证归还给原告。

东方思义看向被告席:“被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住址?”

被告:“姓名杨荣,28岁,汉族,大学文化,自由职业,住沿河街320号。这是我的身份证,请核对。”被告将身份证交给东方思义核对后,抬头看了看原告,原告却自始至终没有看过被告一眼,仿佛自己的对面空无一物那般。

东方思义询问道:“原告江燕,你起诉要求与被告杨荣离婚有何事实与理由?有何具体诉讼请求?”

原告似乎早已深思熟虑:“被告无视我的隐私和尊严,无情地损坏了我个人所有的珍贵物品,致使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已无法在一起共同生活,我与他已分居半年。我与他婚后的财产采取的是AA制管理,收入都已自行分配完毕,没有财产方面的纠纷,只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东方思义继续询问道:“被告杨荣,你对原告刚才所述有无意见?你是否同意离婚?”

被告冷漠地看了看对面的原告:“我对原告所述没有任何意见,同意离婚。”

东方思义想起半个月前,立案庭书记员小王将这件离婚案送来的时候,他仔细地看完起诉状以后,起初以为是可以进行调解的,因为原告在诉状上并没有像有些当事人一样罗列一串与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与理由。她只提了一件事,被告打碎了她所有的一只花瓶。

开庭前,原告江燕接到电话通知来拿开庭传票的时候,东方思义想了解原告起诉离婚的真正的想法:“我注意到了你诉状中提起离婚的理由,仅仅是因为一只花瓶吗?你们有没有和好的可能,你愿意接受法庭调解吗?”

原告江燕楞了一下,随后眼圈便红了:“他打碎的不只是一只花瓶,您不知道这只花瓶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他打碎的是我的一颗心。那只花瓶的每一块碎片都像一把刀,它们让我的心伤痕累累,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伤痛了?”

东方思义望着江燕:“你能说的具体一些吗?”

江燕拿出一张自己拍的花瓶的照片,从照片上看,通体雪白的花瓶上,高山流水的背景之下,有一方小小的花亭,在花亭的四周是一片枝繁叶茂的野花。花丛之后的一角,隐隐可以看到湖岸边系着一只小船。花亭里,一个古装的仕女手持一卷全神贯注,再仔细辨别似乎能看到书卷上还有《西厢记》的字样,瓷瓶光亮如镜,通体雪白,美轮美奂的色泽,清晰质感的画面,让人看了的确赞叹不已,如果是实物肯定更是让人爱不释手的。

东方思义不由的称赞道:“的确是一只很漂亮的瓶子,你一定是花了大价钱买的吧?”江燕明显有些不屑,继而看着东方思义淡淡地回道:“仅仅是漂亮两个字就能评价的吗?您是不知道的,它是我的无价之宝,再有多少钱也是买不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