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挨了十几拳的尸魔半神,身上鲜血飞溅。
只是在他那恐怖的自愈能力面前,这些皮外伤根本算不上什么。
还不到三秒,他身上的伤势就已经完全复原。
感受到这一切的尸魔半神狞笑一声。
“小子!你根本伤不到我呃呃呃啊啊啊啊啊!!!”
话还没说完,尸魔半神突然惨叫一声。
原来是沃尔克拉斯两只手臂化作钳子,猛然捏住了他腰间的肉,随后开始急速旋转。
这突然其来的一下,痛的尸魔半神哀嚎出声,疯狂抡起沃尔克拉斯到处甩动。
两个家伙打起架来堪称天崩地裂,就连山峰都难以抵住二人冲撞。
只不过他们两个一个是打不死,一个是打不动,拼命殴打半天别说是分出胜负了,就连一点战果都没有斩获。
但这些也在沃尔克拉斯预料之中,毕竟对方可是老牌半神呀,恐怕早已将自身领域能力开发到极致了,哪会那么容易解决?
真要是会被别人瞬间秒杀,那他还算个屁的半神,那么多年的成长都活到狗身上了吗?
他一开始就没有指望能凭自身力量搞定敌人,他的目标一直很明确。
那就是在救下同僚的同时拖住对方!直到援军到达!
只要等其他将军们到了!那他就是大功一件!
还敢说他是咸鱼王?真以为他沃尔克拉斯是个只知道混吃等死的货色吗?
别忘记他当年可是能够白手起家,以骷髅兵这种卑微身份一路攀爬,直至血族长老麾下得力悍将的存在呀!
虽说是骸骨骷髅,可这种被称之为骷髅兵豪华升级版的高配骷髅兵,本质上还是个骷髅兵而已,正常情况下又有谁会在意呢?
而是当年与他并称为两大将领之一的!可就是如今如日中天的巫妖王阿兰德!
那时的他甚至能压过巫妖王阿兰德一筹!这种人物又怎么可能是条咸鱼!
沃尔克拉斯之所以到处偷懒,不是因为他不争,而是因为他懒得争。
数百年的生存与厮杀,已经让他总结出了一套属于自己的人生准则。
他甚至给自己写了一本书,名为摸鱼圣经,其中详细记载了各种偷懒技巧。
为将者,最忌讳两件事。
一是太没用,二是太有用。
你太过没用,就会显得你可有可无,出了事没人会护着你。
可你如果太有用,就会功高盖主,事情都被你干了,那老大干什么?难不成干……额打你?
真正的心腹是什么样子的,事事亲为?鞠躬尽瘁?勤勤恳恳?
不不不,这不叫心腹,那叫打工人。
真正的心腹在沃尔克拉斯眼中只有一种,那就是当老大遇到麻烦时,脑海中不经思考第一个浮现出的身影,这才叫做心腹。
遇到麻烦了第一个想到的是你,并坚定认为你可以解决问题,这他娘才叫爱将!
所以沃尔克拉斯很咸,很懒,什么事都不做。
因为他认为做了也没用,反而可能在揽活太多后引来老大顾忌。
别人都只是干好本职工作,就你丫的什么都干,说!你小子是不是想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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