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凉的街道,游荡在街上的丧尸,所过一出一片死寂,好像时时刻刻在宣告人类,这就是末世,别在想着回归了。
独自一人行走在腐败的街道上,现在的路上多数丧尸,无非只是那些刚刚开始变异的普通丧尸。
在笔记本上写了写,面前的自己能很容易的对付普通丧尸,绿瞳丧尸就麻烦了,没武器还真打不过,而且这武器也不能是之前匕首那种华而不实的那种,至少要那种……
姜云低头,看着手中的两颗晶核,如果有磨具,那自己是不是可以用晶核……
虽然不会这种粗活,但肯定比网上那些精美的东西好使。
将两颗晶核收了起来,姜云左右看了看,转身走向小巷子,现在晶核的数量也是问题。
而之所以进入小巷,姜云是想碰碰运气,能不能遇到几个游荡着的丧尸,只是想进入小巷,就必须经过一条街道。
算了,就算能一拳一个丧尸,姜云也不敢作死,毕竟就算是大象,被几百只狼群殴,也能被活活耗死。
走着走着,姜云居然从街道走到了老城街,让姜云意外的就是老城街的道路上居然没有一只丧尸。
末世降临后,这本来阴森的老城街变得更诡异,现在姜云已经不怕丧尸了,可现在他怕鬼了,如果自己的异能真的是“自愈”,但遇到鬼怕是必死无疑,毕竟鬼的攻击可不是肉体上的。
在老街道反复踱步,奇怪的是,不仅这老街道上没有丧尸,就连丧尸犬都没有。
咚咚咚……一道道撞击声传出,握着下巴的姜云转过头。
一张脸挂在窗户上,狰狞的面容在玻璃的挤压下变得古怪,但在姜云眼中,只是吓人了一点,跟鬼屋差不多,它如果真从屋里出来,姜云会直接抓着他暴打一顿。
这就是人,在面对不知名的生物,会让人类心里产生恐惧,可对现在的姜云来说,除了红眼丧尸,就算是绿瞳丧尸,姜云也敢碰一碰。
啃了一口巧克力,虽然没有饱腹感,但却也能满足口腹之欲。
走出老城区,又走了一段路,面前是一条前往郊外的路,一般这条路,每天早上七点会有一辆公交车经过,下午五点经过,而站台后边,是一栋出租屋。
之所以修建在这里,就是为了那些没赶上车的人,不得不说,这里面的包租公或包租婆很有赚钱的头脑,一般这里是不会有狼经过的,但在车站没准运气差了,突然出现了一头狼啥的,那不就凉了。
姜云止住脚步,想啥来啥,一头身材成流线型,一头体型有牛大小的狼站在大马路上,好像在吃这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