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知琳仿若受惊的小猫,坐立不安的被迫趴在狄洛怀里。
“听话。”狄洛宠溺的揉了揉她还未吹干的湿发,上面带着淡淡的清香。
“咚咚咚!”
傻强粗旷的嗓门在门外喊了起来:“洛哥,手底下的小弟们已经整合完毕,咱们手底下现在各个堂口的小弟们加起来一共三千七百人左右。”
他可不敢直接推门而入,深怕撞见什么春意盎然的场面。
狄洛贴心的帮关知琳披上外套,整理了下自己的着装,讲道:“进来吧。”
“洛哥,人马已经整合完毕,现在只要您一声令下,直接就能围了九龙城寨!”傻强进来后,看到关知琳惶恐的面容,心中微惊。
洛哥玩的还挺变态啊……
“你和阿豪今晚开始,给我开始扫场,插旗,哪怕是油尖旺以外的地区,只要和黑沾边的都要归我财庙!”狄洛低头点上一支烟,想了想,又道:“一会你下去,就让马九在香江放消息,广纳门徒,吗的,整个香江几十万矮骡子,三千七百人够干什么?”
傻强闻言,愣了愣,主动为老大分忧想道:“洛哥,继续纳人的话,光是养着他们这帮吃干饭的家伙,每个月都要不少钱出账的,值得吗?是不是不太划算啊?我认为只要让我们财庙保持最大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招收那么多吃干饭的家伙。”
狄洛惊讶的望了眼傻强,咬着烟深吸一口,缓缓吐出烟雾,欣慰道:“傻强,你成长了!”
妈的,这个逼养的,终于学会动脑子了!
傻强狡黠一笑,溜须拍马道:“那必须的,天天跟在洛哥身边,是头猪都成精了?”
“去伱妈的!”狄洛脸色一黑,妈的,你是头猪,劳资是什么?
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窝火的心情平复下来,他背靠在沙发上解释道:“首先,鬼佬的目光已经对准我们了,树大招风的道理,你应该是懂的,现在香江我们一家独大,一旦让鬼佬撒开手开始对付我们,那么我们的财庙帝国,将会瞬间崩塌。”
“三千七百人能和军队抗衡吗?不能啊,傻强。”
“所以说,我们要广纳门徒,无论每天流水支出多少,给他们多少费用,但是我们一定要挺着,打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
“如果我们财庙有了十万人马,尽管只是些矮骡子,手持刀枪棍棒肯定干不过短枪的差佬,但是,他们敢随便动我们的人吗?敢动我狄洛?就连你,我的头马,他们动手之前,都得掂量清楚,看看这个后果是不是他们能承受的起的!”
“只要彻底掌握了矮骡子们,就能变相的掌握香江,不说来钱快,就说权利,只要香江的夜晚,华灯初上,谁特么敢动我狄洛?”
“况且,到时,等我们掌握那么矮骡子,相当于掌握了鬼佬和警方的命脉,鬼佬一再强调,安定安定,安定,到时候,香江安不安定,就是我们说了算!”
“不夸张的讲,特么的,女皇的面子,劳资一样不给,谁说的话让我狄洛不舒服,那么整个香江都特么别舒服!”
“涉及面很广,不止差佬,就连那些富商,他们也得来求我,什么房地产啊,娱乐场所啊,影视圈啊,劳资一声令下,谁的生意能做的下去?”
“到时候,我不仅要收黑的钱,还要收白的钱!我甚至有个想法,扶持一个傀儡独揽警队大权,你觉得好不好,用来制衡国佬。”
傻强在狄洛震撼的话语里,渐渐回过神来,尤其是听到最后一句,扶持一个警队大佬,当即心如炸雷。
越发想,越发觉得洛哥说的没错,当然,其中的风险和危险性他也深知。
不过,已经走到这一步,哪怕是现在被差佬抓住,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还不如老老实实跟在洛哥身边,一步步见证洛哥问鼎香江。
妈的,我傻强最瞧不上国佬了,到时我见一个抽一个!
看到傻强逐渐明悟后,狄洛松了口气,总算是开窍了,虽然不多,但够用就行,想到这,他不禁有些唏嘘,当初的那个在按摩店,用舌尖征服小姐们的傻强蜕变了,成长了,居然也能独挡一面了。
从此,江湖上,再无快舌强,
舌尖上的喷泉,消失不见。
和傻强又简单的聊了聊未来的部署和规划,狄洛便招呼傻强退下了。
……
傻强在狄洛的高强度洗脑和鸡血下,显得格外亢奋,原本准备给洛哥汇报完工作,去准备在夜总会里找几个新来的洋妞泄泄火气,为国争光的他,马不停蹄的喊来了和邦尼姐的马九。
二人来到马九的办公室。
傻强咬着烟装逼道:“九哥,我们有的忙了,这个场子呢,我劝你还是尽早交给你的头马,亮仔吧,以后可没这么好的日子了,还和邦尼……”
说到这里,他仿佛想到什么,探着头十分欠打的问道:“喂,九哥,我问你啊,邦尼松不松啊?”
要知道邦尼姐,可是老鸨欸,老鸨的前身是什么职业,大家都心知肚明。
马九闻言,脸色一变,怒气冲冲道:“妈的,傻强,你是不是找死啊,别以为洛哥器重你,我就不敢抽你啊,要知道我可是最早跟着洛哥的!!!”
“这么大的鸡行都是我替洛哥搭理的,小心我抽你啊!妈的,烂舌仔!”
傻强尴尬的挠挠头,本想开个玩笑没想到嘴欠,弄巧成拙,他打着哈哈安抚道:“好啦好啦,九哥,我错啦,你也知道我就是嘴贱吗,在邦尼姐面前我可没这样说过吧?好啦别生气啦啊,我找你真的是有大事情啊,真的,你还是赶紧听我的吧,把手下的场子慢慢交给亮仔打理吧,不然我怕你吃不消啊,天天白天和邦尼姐在家里折腾,一到晚上呢,又在夜总会折腾……”
亮仔呢,是马九的头马,对他可谓忠心耿耿,其中还有另一层关系,亮仔呢,是邦尼姐的弟弟,亲弟弟,也就是马九的小舅子。
据说,邦尼姐当年出来卖就是为了养活自己这个弟弟,另外供他读书,好家伙。
书读成了,结果跑来夜总会给马九当接班人,并且这小子自己还干的不亦乐乎,一天天的来的比迎宾小姐早,下班比卖身小姐晚。
把干一行爱一行诠释到了极点。
人呢,还算踏实,就是有些好色,马九对这个小舅子还算满意,认为他很有潜力。
到时邦尼姐,自从小舅子亮仔来到夜总会以后,没给过他好脸色。
也能理解,妈的,老娘辛辛苦苦供你读书成才,你特么最后跑来带小姐,早知道这样,那么当初何必挨那么多针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