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一)(1 / 1)

“病号?护士?失忆?”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却奇迹般的理解了这些词的意思。

最后护士和医生确认了,她确实失忆了。带她去警察局登记了以后,好几天过去了,却没人来认领。众人没有办法只好把她送进了孤儿院。因为,她住进医院的时候身上没有任何能证明她身份的东西,手机、身份证这些都没有。

大家也因此没有办法知道她哪里人?连她的口音都是再标准不过的普通话,想从她的地方口音知道她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都不成。也不知道多大年纪、成年了没有?感觉看上去像十六岁。一般来说像成年的孩子,都可以独立了,但她是个例外,她没有身份证、又没有记忆,放任她一个人太危险。

因为有警察的担保,所以孤儿院破例把她收了进去。不过学费什么的都要自己挣。因为不知道她的年龄也猜不到她现在大概读几年级了,所以只好一年级一年级的开始往上考,先是从初三,她看起来像是十六岁,应该是读高一的,但是考虑到她失忆了,所以决定让她从初三开始考。

大家都祈祷她失忆前一定要是个好学生,那样至少可以从她读几年级猜测她的年龄多大。不至于对她一无所知。

结果,看到题目,她刷刷刷的几下就做完了,仿佛不用思考般。监考老师看到她做题的速度,惊的目瞪口呆,就算是高中生或者大学生也不可能做题的速度这么快呀!这一定是个学霸,监考老师都打算好了,等她考完试,就把她拉进自己的班级里。

这样想着又给她拿了一张高一的试卷,就看到她又刷刷刷的做完了,速度不比做初三的考卷慢,这让监考老师有些无奈,看来学霸与自己无缘了。只好又抽出一张高二的考卷,这时候坐在一边的老师,阻止了这个正在感叹学霸与自己无缘的监考老师拿高二考卷的动作。他亲自抽了一张高三的考卷,放到她的面前,这次她做考卷的速度慢了下来,当然这个慢只是对比她前面做考卷的速度,比起其他学生,这个速度很快了。

那个拿高三考卷的老师,打了一个呵欠含糊道:“不用考了,让她上高三吧!”说完打算回去补眠。那个感叹学霸与自己无缘的监考老师不信邪的拿起高三考卷,大概的对了对答案,居然全对。他拿着全对的试卷不甘心的对打哈欠的老师说:“不考虑考虑让她从高一开始读吗?”

打着哈欠的老师简单的回:“不。”

“为什么?”

打哈欠的老师回头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因为浪费人才。”

感叹自己与学霸无缘的老师被他的眼神气了个仰倒,气愤道:“那她读高三就不是浪费人才了吗?她的试卷全对,完全可以直接读大学。”

打着哈欠的老师这次放下了手,回头正视

感叹自己与学霸无缘的老师得意洋洋的抬头,优越感十足的用鼻孔俯视他。结果就看到打着哈欠的老师回头正视着考生,直接无视了他,居然无视了他

他看着考场唯一的考生郑重道:“给你一年的时间是为了让你凑学费的时间,据我所知你的学费是要自己赚的,高中一年我可以保证你学费全免,包吃包住,上课不来,没老师找你麻烦,但只有一个要求,每次考试都要考第一。”

感叹自己与学霸无缘的老师听了,赶紧跑过来道:“要想赚大学学费生活费,一年怎么够?来高一吧!”说完眼巴巴的看着我。

刚才打着哈欠的老师此时立在门边,他伸出中指往上推了推鼻梁上的镜框,看着我不紧不慢道:“我以为一年时间,就够了。”一句半挑畔半激我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波澜不惊,不带一丝情绪。

两个老师一个漫步经心的倚在门框上,一个眼巴巴的看着我,高下立分。我没有理眼巴巴看着我的老师,看向站在门口的老师道:“好,我答应你。”

接下来,我被警察带去办了个临时身份证,警察让我写个名字,我随手在白纸上写下明明两个字,写下这两个字时仿佛是身体里的本能,我有种预感,说不定这就是我的名字。

因为接下来住校的原因,我从孤儿院里搬到了学生宿舍。在回程的路上,我找了一份炸鸡店收银员的兼职工作。回到宿舍,我整理好床铺,换上工作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自己都惊叹,好漂亮,像网络上人们长说的女神。

皮肤白皙,嫩的可以掐出水来。长腿笔直修长。只是工作服最小号的也显得有些宽松,明明看了看时间,离兼职点还早,她把衣服划开,按照身体的曲线缝上,把多余的布料减掉。这样下来整个工作服看起来没有什么变化,却衬着整个人更有气质了。

她的额头还有伤口没有好,但在医院时护士已经为她换了药,换了一个小的创口贴。但这难不倒明明,她把工作帽斜斜的带在头上,遮住了伤口。齐胸长的卷发披散下来。穿着职业工作服,发育良好的胸已经初具规模。整个人像是从漫画中做出来的美少女。

“如果画点淡妆就更完美了,可惜没有化妆品。”明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嘟嘴自语道。

她皮肤好,不化妆也好看。只是嘴唇却有些干了,明明看了看,她的位置除了必要的日常用品,几乎没有其它东西。宿舍里的其她人倒是有她想要的东西,但是大家都不在,她也不好刚来就不经过别人的同意拿她们的东西用。只好接了点自来水在手上,轻拍在唇上。有了水的滋润,她的唇瓣如同成熟的水蜜桃般甜美诱人,泛着光泽。

她所读的并不是什么贵族学校,而是普通的学校。当然升学率也是数一数二的。来不及等宿友们回来,明明就得去炸鸡店打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