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妖僧无敌?清规戒律!(2 / 2)

除此以外,这方面的禁忌还包括不自歌舞,不观看听取歌舞,不坐卧高级豪华床位,不接受金、银、象、马等财宝,不作买卖,不看相算命等,因为修佛须做到“六根清净,四大皆空”,才能进入顿悟状态。

僧人出家受戒后,戒律还要求比丘(和尚)、比丘尼(尼姑)分别住在各自处所,不能同住一个院。

因此,俗人与僧人交往时,不宜问是否已经结婚之类的话,不宜邀请僧人唱歌、跳舞或参加其他不符合佛教清规戒律的娱乐活动。同比丘尼交往要注意,男性公民不能进尼众的寮房(尼姑庵)。俗人同比丘尼说话时,要有另外的人在场,不要主动与比丘尼握手,并到比丘尼寺院参观、拜佛,应衣冠整齐等等。

俗人中的女士们,到男众寺院(和尚庙)也要注意,不要随意到僧人关闭修炼的地方去打扰其坐禅。

对于在家的居士(俗家弟子),佛教只要求在每月特定之日里实行一种克制的生活,即不涂香装饰,不观听歌舞剧,不坐卧高广床座。持斋的日子一般是阴历朔日、初八、十四、望日、二十三、二十九日。

对出家众的称谓,佛教也有一些讲究。中国人一般称呼男出家众为“和尚”或“师傅”,称呼女出家众为“尼姑”或“姑子”,其实这种称呼是不准确的,尤其是对尼众的称呼,更是一种不尊重的表现,过于世俗化。

其实,遵照佛教的制度,只有大丛林(寺院)的“方丈”才能称为“和尚”。此外,“沙弥”的“剃度师”也可称为“和尚”;“比丘”的“得戒师”也称“戒和尚”。所以,其他僧人一般都不能称“和尚”,因此乃尊重的称呼。

对于“和尚”,外来俗人可称其为“和尚”、“大和尚”、“方丈”,教外人可称其“大法师”、“法师”,“居士”(俗家弟子)们可统称其为“某某师傅”。凡是剃度出家的男性,年满20岁,受了“具足戒”的则称做“比丘”。

受具“足戒”五年之内的“比丘”,还是没有资格收授徒弟的,但“居士”可称他们为“师父”,教外人可称“某某法师”。注意,教外人同僧人交往时,不可直呼其号,因这样做显得不尊重僧人,易引起信教群众反感。

对于女众出家人,称其为“尼姑”并不合乎佛制,因为正确的称呼是年龄满18岁,在受了“十戒”的基础上再加“六法”,为随学“比丘尼”。因此,居士们可称其为“某某师傅”,教外凡俗之人则可称其“某某法师”。

受过“具足戒”的是“比丘尼”,教外俗人可称其为“某某尼师”、“某某法师”、“某某师傅”、“某某师太”,如金庸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中“峨眉派”的掌门人“灭绝师太”,但也有人称尼众寺院的“住持”为和“尚”的。

因“汉传佛教”门规很严,故其在看到男女裸奔且交媾混战后,立刻五毒攻心,魔念滋生,不攻自破。

“咯咯,臭秃驴,让你们自个玩呗,本座可不想跟你们这帮臭和尚继续浪费时间了——走起!”话音一落,只见“巨女”催没弟一张口便将自己的“元神领域”吸入口中,包括众人、分身、精怪们也都瞬间消失了。

“咦?怎么回事?”、“这是……想逃?”、“快抓住她,别让妖女逃了!”、“对对对,先奸后杀再奸再杀!”

就在一众“金身法相”忽然失去了攻击目标而都变得一脸茫然时,外围那一众悬空盘坐吐纳炼气并忙着念经的和尚们终于反应过来,便赶紧彼此交换眼神,讨论如何处理“猎物”。不过,“催没弟”可不想待着。

由于“巨女”之身乃有众多“他化自在分身”和“鬼仙分身”聚合而成,并且原本其“修为境界”也不过才“元神后期大圆满境界”而已,如今之所以看起来达到“炼神返虚”,是因为她通过“命运长河”借用了“前世”之力。

“催没弟”的“前世”便是其“本尊”——“女家乐”,修为乃“大道圣人”境界,因此尽管这亿万分之一缕“神魂”暂时未能修到“真仙”境界,但不妨碍其施展一些“仙术”,如“天罡纵地金光遁法”和吞噬万物的“洞炫金光”。

虽说“洞炫金光”能吞噬万物甚至破解万法,但前提条件是“目标”的修为境界尽量不超过自己,同时无功德气运加身,否则实施展来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除非自己已经修成“真仙”,在体内形成“仙域世界”才行。

就在和尚们争论不休之际,只见原本身高百丈的“巨女”催没弟突然身形骤然缩小,緊接着一闪而逝,如同流行划过天际,在到达地面时居然化作一道“金光”钻入土中不见踪影,原来是施展“纵地金光”逃走了。

约么一个时辰后,眼瞅着东方即将鱼白时,催没弟终于再次钻出地面,却不知不觉来到一片沙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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