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说三姐还好,提起她我就心头来气!”叶池挽眉头一蹙,一把拉起江抒的右臂,将她夹袄的窄袖撸到手肘处,“你还记得四姐这胳膊上的伤是怎么来的吗”
“记得,当然记得,”叶奉之朝那纤细的小臂上核桃大的粉红色疤痕看了一眼,点点头道,“这是八年前三丫头拿着装有滚烫开水的茶壶扔的。好像那次是你与她争一朵珠花,拉扯间将那珠花扯破,惹恼了她,她拿茶壶扔你,抒丫头为了推开你,生生挨了那一下。”
“事情都过去那么多年了,奉之哥还提它做什么。”江抒听他这么说,垂头看了一眼自己手臂上的疤痕,佯装不好意思地道。
那神情,那语气,就好像真得经历过那件事一般。
只不过,在错开他目光的瞬间,眸底却微微出现几分了然之色。
怪不得自己多次药浴、每日两次换药的精心护养了一个多月,身上的其它伤都好了,唯独这块疤痕到现在还在。
“四姐救我一命,恩同再造,怎么可以不提”将那疤痕给叶奉之看过之后,叶池挽很快又把江抒的衣袖拉下来,一脸认真地道。
“哪里会有这么严重,”江抒看她这副郑重的样子,不禁有些好笑,“就算我不替你挨那一下,顶多是这个疤痕出现在你的身上。”
“可那样的话,那个茶壶打到的就是我的脸,”叶池挽想想当年的情形,至今都觉得后怕,“若是这么大的疤痕出现在我的脸上,相就破了,我还怎么活下去”
“你还会在乎这个你不是就只想着吃嘛!”对面的叶奉之忍不住再次开口。
“奉之哥,你什么意思”叶池挽脸色顿时一变,有些气恼地瞪向他道,“人家就算对吃的感兴趣,你也不能这样说呀!”
“六妹,奉之哥在跟你开玩笑呢。”江抒看这情形不对,担心两个人刚一见面就闹不和,急忙扯扯她的衣袖打圆场。
而后,转移话题道:“若说恩同再造,六妹之于我也是。十一年前的那个夏天,我被三姐推入荷花池中,若不是六妹喊人救我,我早就被淹死了。”
记得倾盆大雨那日的傍晚,在卿冉阁中,提起屏浅身世的时候,叶池挽好像是这么说得。
“但我当年只是喊人救了你,并没有伤到自己的一分一毫,你却为我受了伤,”叶池挽垂眸沉吟片刻,面带忧虑之色,“要是以后王爷姐夫看到这伤疤,再介意你的不完美,岂不是我害了你。”
“他若真有这么肤浅,你以为我还会稀罕他吗”江抒一向懒散惯了,受不了皇家那种时刻端着拿着的生活,本就不想嫁到福王府去,自然不会担心这个。
“若是本王没有这么肤浅,叶小姐就稀罕了,是吗”话音方落,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道戏谑的声音。
紧接着,朱常洵一袭纯白色厚缎云纹直身,风度翩翩地绕过附近葱郁的花木走出来。身后跟着一身黑色侍卫装双臂抱剑的怯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