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儿说的有几分道理,老夫千里回援,也算对的起吴三桂了,现在国破家亡,到老了,反正归明也算是认祖归宗了,仲兴你去通知儿郎们打点行装,咱们现在就走。”
马宝叹了口气,他并不蠢,别看自己小儿子说的天花乱坠,他知道其实是这狗东西怕死,但是归附兴朗政权的提议,却打动了已经垂垂老矣的马宝。
永历十四年,清军入滇后,他无奈降清,但内心并不情愿,这从两个儿子起的名字就能看出,老大和老二最后一个字加起来,恰恰就是“兴明”,字里行间就代表着马宝的执念。
当然他也知道,退入深山,山下的伪清主将希福和赵良栋那个狗汉奸断然会出兵追击,不过他也不怕,真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大不了就和清军拼个你死我活,杀一个赚一个,杀两个赚一双,也不负他马宝的一世威名。
“父帅英明,三百年前,我皇明太祖皇帝凭借十八骑起事,打的鞑虏抱头鼠窜,仓皇北返,咱们现在还有八百勇士,如何不能恢复我皇明故土?”
见老爹终于点头,马仲英就是大喜,转头又对巴思汉说道:“巴叔你去招呼几个兄弟随小侄到山坡上扒一些清军的衣甲回来。”
“扒衣服?”
巴思克有些摸不着头脑,他跟随马宝南征北战二十年,对马家忠心耿耿,但这会真弄不明白自己这个小少主在想什么。
“巴叔,今日一战,鞑子死伤过半,我父又是康熙那个狗东西亲自点名的祸首之一,明日鞑酋希福必定再度攻山,敌众我寡,咱们不乔装打扮一番,哪里走的脱?”
缩头是一刀,伸头可是三千六百刀,不和鞑子玩点阴的,马仲英可不认为就凭八百败兵一定能摆脱清军,必要的伪装还是必须的,左右这大山是越往里面走,树林是越密,大家都打着清军的装束,就算遇到,也能蒙混过关。
“这好吧!”
巴思克抬眼看了下马宝,见马宝不置可否,只得答应了马仲英的请求,当场点了三十个亲兵和马仲英一起借着月光摸到了双方大战的山坡处。
白天一场大战,清军和周军都损失惨重,山坡上铺满了敌我双方士卒的尸体,收集清军的衣甲,其实并不是难事。
然而山上的周军残部,都是跟随马宝多年的亲兵,哪一个不是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汉子,脱死人身上的衣甲对他们而言,根本没有任何心里负担。
马仲英却不一样,他虽然有前世倒霉蛋的记忆,但说到底骨子里还是个现代人,刚刚下了山坡,就被眼前的惨景骇的脸色苍白,胃里仿佛翻江倒海一般,忍不住不停地干呕起来。
太骇人了,山坡上全都是断了手脚和脑袋的尸体,有的胸口破了好大一块,那丑陋的脏器混着已经干涸的血水淌的到处都是,红的、白的、黑的什么都有。
“少主,你不要紧吧!”
巴思克有些摸不着头脑,自家的五少爷虽然今年才二十八,可打过的仗海里去了,今天怎地变得和往常不一样了。
“呕巴叔我没事,估摸是白天的箭伤还没好利索,你们先忙,我缓一缓。”
马仲英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扶着一根树干,一边不停地呕吐,一边示意巴思克他们先行动手。
“呃好吧,大家都利索点,别惊动了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