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还有一辨(1 / 2)

那伍庚良站出来以后说道:“臣有本要奏!”

“奏来!”

“臣冒昧启奏!赵知府之言语皆李林甫佞臣之言也,以无事言之无遗而罪!道行逆施,无教官行,乱以朝纲,请皇上治其之罪!”

唐朝的李林甫就是那种平日里总拿些小事在朝堂上说,唐玄宗问天下就没有什么大事了吗。

他只说已经没有大事可以汇报了,专说些路无拾遗,野无遗贤的话,把唐玄宗哄得一愣一愣的,那马屁也被拍得极为舒服。

赵振华刚刚的话的确是有些这样的嫌疑,这让赵振华在上朝的第一天,斗大的大汗珠就从额头上冒了出来。

原来朝堂之上真的说错一句话就会有杀头的危险,那些上纲上线的御史言官,真的会鸡蛋里挑骨头,一不小心就会因此而送了命。

他此时有些后悔,不该在朝堂上卖弄这些话头,应该早听刘永铭的,什么话都不说,只磕头就行。

赵振华的脑袋打了一个转,噗通一声就跪倒在了地上,说道:“臣有罪,罪不当以此民俗之约而劳皇上之神!”

刘塬是个明君,他知道赵振华说肉夹馍的事情只是没活找话,当然不会以此赵振华的罪了。

刘塬说:“即已知罪,当多反省。念你初登朝堂,暂免一罚。日后且记,谨言慎行,不可鲁莽。地方布行之官吏多逞威淫,百姓恶之,对官府皆无好言。爱卿布政一方,当耐心教喻,不可丈以朝廷牧官之势而强施弊政。”

“臣谨记皇上圣言。即是如此,那臣便自作主张,草定其案了。”

“案子?”刘塬好奇地问道:“这种事还能生出何等案子来?”

赵振华马上回答道:“臣昨日换以官符,长安县便递送一案卷,地方不敢决!”

刘塬说:“恩?可是牵扯进了什么世家大族?如何不敢决断?爱卿且言之!”

“即是此肉夹馍与馍夹肉之事引发之案,那争执二人原是未婚之亲家!他们各持一词,女方言,若对方不妥协,便要退婚!”

所谓未婚之亲家,即是定了婚但却没有完婚的两夫妻的父母长辈。

刘塬奇怪地说:“退婚?就因此事而退婚?这又有何难解?婚姻双方只要有一方不愿,即可退婚呀!”

“婚姻之退,其中还有采礼纠葛!男方言,女言强词膜夹肉,乃是无事生非,当退以彩礼。女方言,男方不辨是非,明明是膜夹肉,非得说是肉夹膜,有玩弄文字之嫌,怕将来女儿吃亏,不愿与之完婚。且采礼为赠与之数,不可退之。”

刘塬听到这里,低头想了想,转而问道:“礼部尚书陆爱卿来否?”

刘塬被赵振华的话勾起了好奇心来。

他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可从来没遇上这种事情,最重要的是这种琐事一般也到不了御前,所以他想知道这种情况会怎么办。

陆预走出班列说道:“臣礼部尚书陆预,奉诣听宣。”

“朕刚刚听明白了,赵爱卿说的应该是女方有悔婚之意,故意挑起事端,但却又不愿归还彩礼。女方虽是强词,但有一事朕想想也觉得对。这彩礼即为赠予,赠予之数不得讨还乃是古礼,那这彩礼……”

陆预十分正经地低头俯首说道:“彩礼确为赠与之数!朝廷律法有所规章,若完婚已有数载,男方休妻,即不必回退彩礼。若未完婚,应完退之。依此案而言,当退!皇上刚刚之言乃是被此赵振华所惑,故未曾想过赠与之目的!”

“目的?”

陆预说:“民间有寒窗学子,富户见其好学,以银资之,此为助其学业。若学子花销于学业或生计,不得讨还。但学子若是出入于青楼花销,此赠与即可讨还。彩礼为长辈相送,多用于新婚夫妻置办婚礼与将来夫妻共济之用。若未完婚,则赠与目的不存,即可退回彩礼!”

陆预用最为浅显的语言与刘塬说明了赠予钱财是否可以要回的一些规则。

刘塬一听即明白了。

他说道:“朕知之了。赵知府可听清?”

赵振华应道:“臣听清了!但还有一辨。”

刘塬说“且言之!”

“女方言,因定婚之花费乃从彩礼所出,又因对方强辨,故不肯退其彩礼,此何判也?”

赵振华的意思是,女言将彩礼作为婚礼花费全用进去了,因为当时是两家愿意,所以这笔钱是不能讨还的,要不然自己就亏大了。

没等刘塬转述,那陆预便说道:“不管男方女方,定婚皆有花费。不能因此而定谁亏谁盈。且男方出彩礼,女方亦是要出嫁妆。故,女方退彩礼,男方则要退嫁妆,此自古之礼也。”

此时刘塬却又好奇地问道:“若是完婚仅数日而女方要求退婚,此何解也?”

陆预说:“臣乃礼部官员,此判当归于地方。但臣愿试言之。”

“讲来。”

“女方若为初婚完璧而嫁,男方若是悔婚,不管是否圆房,必要以七出之条所示而休妻。女方无犯七出,官府不得解其婚姻。男方硬是要休,则不得索要彩礼,归还嫁妆之后,还要偿以失身失名之巨银!”

“若未圆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