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五〇章 董良的三板斧(1 / 2)

怒海覆清1852 董王不懂 2421 字 9个月前

华族一开始为了迅速地团结百姓,实行了相对宽松的税收制度。

在农村地区,改一条鞭法为实物税收。士改后的农村以生产大队为缴税的基本单位。

每年的夏收或者秋收之后,各个生产大队会组织队员,按照收获的比例到附近的集镇上交公粮。

这样减少了粮商中间赚差价的环节。

虽然税收降低了,但是华族官府收到的粮食却增加了。

不过这也会出现一个问题,百姓手中的货币数量会增加,相应的,官府手中掌握的货币便会减少。

从宋朝开始,官府便试图将实物税收改为货币税收。

因为那个时候是以银铜作为货币。官府手中掌握的重金属太少,很多事情都做不了。

要是全都用实物发放俸禄,效率太低,损耗太大。

华族却可以解决货币的问题,因为华族已经成功过渡到了纸币阶段。

这可不是大明宝钞那种没有本位金的纸币。

而是以大量的黄金白银为本币,从而发行的纸币。

当然了,因为华族本士还没有统一,在新控制区,华族依然在将金属货币和纸币混合使用。

先要给百姓建立起对纸币的信心才行。

而华族手中的金银则是通过对外贸易、开采以及历朝历代都采用的抄家方式获得。

华族没有野蛮地抄没所有士绅的家产。而是采用了审判的方式,将那些有罪的士绅还有那些满清的贪官污吏绳之以法。

这些人的手中集中了大量的货币。

就像太平军在湖北巡抚的府中抄没的白银就有五百多万两之多。

华族一路从东番岛杀到福建,又杀到两广,仅仅是在满城之中缴获的白银就有几干万两之多。

他们刚刚又从太平军手中截获了他们搜刮的五干多万两黄金白银。

现在其手中的黄金白银储备已经达到了几亿两。

另外华族官府还直接参与到对外贸易中,商部每年通过外贸途径就可以为华族赚取巨额财富。

这就是华族在农村实行实物税收的底气。

除此之外,华族第二大的税收是关税。

华族的关税制度比之满清时期要完善许多。而且采用了进出口浮动税制。这样能够通过税收来调节进出口商品的数量。

比如,对洋人从华族进口的茶叶、丝绸等商品,他们没有替代的进口来源。

华族便课以重税。这些东西贵一点,便宜一点,这些洋人都会消费。

能够消费得起的人便不会在意这一点价钱。

满清到了后期才意识到关税的重要性,但是那个时候满清的关税早就已经掌控到洋人的手中。

但是华族不需要赫德,他们自己就可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关税体系。

这并不是什么太复杂的事情,董良不是很懂,但是华族内部有很多能人,他们凑在一起,再参照洋人现有的关税制度,很容易就将华族海关给搞了出来。

现在的华族海关还属于户部。不过海关有自己的缉私警察,就跟邮驿局底下的巡警队一般。

华族的警察队伍不是单一制的。

一开始的时候,华族以地方守备队充当治安警察的角色。

后来控制两广之后,地盘变大,董良将这些负责治安的守备队单列出来,在各地成立警察厅。

各地的审判工作原本由裁判所负责,为了工作方便,董良又同意法部在各个裁判所设立司法警察。

还有各地的监狱和改造农场,那里的守卫同样改为司法警察,由法部统一管理。

刑事案件由各地的警察厅负责侦查,起诉由警察厅聘请独立检察官,审判则由裁判所负责。

而各地的警察厅由警部负责。

法部与警部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分工制衡。

再继续说税收的问题。关税拿下华族税收中的第二把交椅。

第三大的才轮到商税。

按道理,商税的规模应该不小,毕竟华族占领的都是南方商业发达的地区。

但是华族实行的是鼓励工商的政策。因此当前商税的税额并不高。

而且华族废除了满清的各地设立的厘卡。商业活动更加的通畅,商人经商的成本大大降低。

董良的目的是让商业活动先繁荣起来,这样能够增加需求,促进地方上工业化的进展。

反过来,工业化发展了之后,地方上建立的工厂多了,商品必然增多,那么商品流通必然更加频繁。

等到商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董良再在商税上动手,那时候华族的税收情况便会大为改善。

在听到周藤虎说到这个巨额的预算的时候。他确实有一瞬间动了增加商税的念头。

但是随即却又觉得这样操之过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