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灰熊,将其猎杀,这是豹闪闪出于神猎营冠军猎手的骄傲与自信而做出的决定。
对于郑克殷而言,在前往句芒山上潮青部各社作客的路上遇上灰熊,非但不是阻碍,反而是一件大吉之事。
如若他们成功猎杀掉这头熊,并将尸体带到山上,必会让潮青部各社认识到郑克殷与其殖民司之强大!
熊是扶桑大地体形最大的动物,那么杀熊的人便是扶桑大地上最强大的人,这是非常简单粗暴的道理,各族番人大概真的便是这么想的。
前几天的河间地之战中,便有几名番人勇士戴上熊爪作为护符,显然也是为了展现其勇武与能耐。
“不过闪闪,”郑克殷说道,“我希望能保住熊的全尸,能做到吗”
“稳当!”豹闪闪自信地用汉语说道。
接下来众人很快讨论出作战计划并马上执行。
这片河畔林地距离山坡较远,考察队的一众骑兵只要点燃火把包围林地,灰熊便将无路可退,更回不到其所居住的山洞之中。
考虑到骑马在林中行动不便,郑克殷、豹闪闪、毛兴、几名番人以及骑兵队中善射之人都下了马,在豹闪闪的带领下闯进由杉树、柳树、梧桐、怒王松等高大乔木组成的林中。
白杨河潺潺流动的声音仍然可以听见,郑克殷拔出剑来,清理掉一些挡路的枝叶,而后豹闪闪忽然小步跑起,大概是她察觉到那头灰熊已在移动!
“这里!”豹闪闪似乎不太习惯带队狩猎,喊声中带点犹豫。
无论如何,郑克殷等人踩过地上的枝叶和泥土迅捷地奔跑着,蔡卓谷和其他几名番人打算绕后,便分头行动,最终郑克殷、豹闪闪和毛兴三人终于见到了也同样在跑动着的那头巨大的灰熊!
在森林中看见熊是真的会肉眼感觉到其庞大,仿佛匍匐的巨人。
但若是灰熊双脚站立,人们反而会觉得它很萌很可爱。这自然也是因为其毛色较浅,多呈棕灰色,不像黑熊那般可怕。
豹闪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取下了弓箭并完成张弓搭箭的动作,但那头灰熊既是足够警觉和警惕,便箭步爬至树木的背后,使豹闪闪射出的一箭擦过树皮而射空!
“好家伙……”郑克殷都忍不住惊叹。
“这是一头公熊,”豹闪闪说道,“它没有帮幼崽觅食的责任,应当是独居的,我们不必担心它有同伴。”
郑克殷也已经握好了手铳,又命令毛兴拿好剑,三人小心地将灰熊包围,但不要轻易进入其扑击范围。
要知道灰熊的奔跑速度最快可以达到五十公里每小时以上,并不比山狮和马差多少!
他们也已经听到了那头灰熊愤怒的沉吟。
郑克殷知道熊是很聪明的动物,动物园中与人类长期共处的熊甚至能通过身体语言来表达需要、吸引人类投喂食物。
现在他们的猎物很可能是在耐心等待着他们的靠近。
但蔡卓谷等绕后包抄的番人此时派上了用场——他们从另一个方向吸引了灰熊的注意,使灰熊离开掩体。
毕竟蔡卓谷等人能从另一个方向朝它射击,它继续躲在树的后方已经没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