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 事(2 / 2)

【没有。我看了后面的讨论,照理说这些物资是绝对绝对不可以转卖的。被发现了会直接下罚单,工作恐怕也要出问题。但是如果不回收一点成本的话,这笔开支对他们家还是太大了——最关键的是还没地方放,回头占道了又要交罚金,送人又不太舍得。不过到最后,有人提出了救星一般的建议:建议他去江宁县衙上个文书。】

“那有什么用?”

【这个就是问题的关键。刚才戚园提醒了你一下,不要老是往罗马式的行政系统上靠,就和这个有关。我发现县衙的事务相当有弹性,因为县令对一县事务的裁量权力是非常大的——在规矩上稍微有些问题,但伦理上合适的请求,你去县衙里面都能办到。因为知县有权力从伦理方面进行一些柔性的裁量。有县衙里面的人还确实去找知县问了一下。】

“结果呢?”

【知县给了个初步的方案:反正盐汽水是基本物资,县衙也要采购的。所以趁着没有雨水弄湿巷子,他赶紧来一趟县衙开个听证会,然后让把这些盐汽水入县衙的库,然后他折算一下把县衙的米给他发过去。】

“这也行的?他有必要帮这个忙吗?”

【有两个原因。如果施行罗马法的话,这种没道理的请求一般是不会管的,因为这完全是个人事务。但是知县是父母官,你们江宁县的知县好像是个六十岁的老头子吧,按年纪来说别说父母,做爷爷都够了。知县办事就得和罗马那边的行政官反着来——不是‘能不管就不管’,而是‘只要能管的就一定要管’。要不然一县之内但凡有个头疼脑热的,都可以说是知县本人作为不力了。】

“那另一个呢?”

【另一个是论坛上的大家都开始要准备帮他了,还有小报来采访他。如果让大家通过互助来解决这件事的话,那么县衙会相当没有面子。两个原因加起来,才会让知县一定会把这件事办好。】

“也就是说,这是出于伦理和现实两方面的考量吗好家伙,那当初法厄同的事,完全没这么麻烦?”

【是的。她的居留权的问题其实之前没必要那么麻烦的。虽然这件事不太合规矩,但一个罗马公民在玉京想要暂住一阵子没那么麻烦,也没必要走那么长的手续。你去县衙找知县上个文书就行了。】

“等下这件事是个什么流程?”

【似乎是这样。你可以看到,归根到底要看这件事有没有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是否侵占公共资源也是其中的一方面的考虑。法厄同的事,就属于那种流程上非常麻烦,但实际上非常小的事。因为她不是蛮子,她是罗马公民,是邻居家的小孩。到时候知县想问的恐怕,就只是她的监护人是否许可了这件事。只要她的监护人许可,那么暂住在这里半年,或者个月之类的多半都不是问题。】

商洛捂住了额头:“我怎么感觉有时候我会因为固有的思维而做错了一些事情。哪怕只是一县的事,都有许多可以学到的。我在想,治理那些蘑菇人是否也得采取一些更有效的办法这次事情之后,似乎可以去调研一下。诶对了,帮我把那个帖子收藏一下,回头我关注关注后续进展。包括那个‘听证会’到底怎么开,到底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要开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人到底有哪些。这些和治理有关的经验都是可以学到的嘛,而且这是很严肃的事。”

【你想到什么了?】

“怪不得说知县是一县之君。知县的事,就是天子的事的缩小版。天子操心的是天下的伦理,也要兼顾现实。可以想见如果那个三二九案的凶手不被天子下旨诛杀的话”

【可能会被哪个侠士砍了?】

“完全有可能。因为如果天子不能伸张大义,那么就得换江湖来伸张大义了。如果县令不帮那位倒霉的父亲处理问题,那么坛友出来仗义相助。如果如果身为造物主的我,没有处理好蘑菇们的事情的话。啧,麻烦得很哪。搞不好会有蘑菇侠客跑出来呢。侠,以武犯禁啊”

还有一章稍等,一点左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