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破落的小镇周围,一个不起眼的小山村里。
一名着上身,上身上雕刻着一条黑色龙纹纹身的男人,一手抱着机关枪,一脚踩在桌子上,另一手则拿着一瓶子酒正在胡乱往嘴里灌。
那姿势狂野的很。
此人正是莺哥,原名毕莺。
毕莺从小就长得比普通人彪悍,所以父母为他取了一个女性化的名字,想要让他文质彬彬一些,可惜,他越长,跟名字越相反。
身材高大,魁梧,站在那里就好似一座山。
毕莺一口灌下嘴巴里的酒,接着啪的一声,野蛮的将酒瓶子扔在了地上,碎裂成渣。
“TNND!爽!”毕莺捡起一块猪头肉,往嘴巴里塞去,吃的满嘴是油,他边用力的嚼着,边大声开口:“这次,咱们一定让那些华夏的菜鸟们,有来无回!干!”
“干!大哥,这次一定让他们吃个大苦头,哈哈哈!”
下方跟随的野汉子们,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吃的异常美味。
不过,他们并未真的喝的烂醉。
一瓶子酒下肚,也不过是给他们壮壮胆子,而且临行动前吃肉,也是他们的风俗习惯。
吃完后,大家各自散开,穿衣服,拿枪支,齐齐配备在身上,接着一个个站成一排。
虽然说这一排很混乱,但是好歹也有几十个人。
毕莺站在最前方,“想不想家!想不想家里的娃!想不想家里女人的大胸脯和肥屁股!”
几十个人齐刷刷开口:“想!”
“当然想!老子想死那婆娘了!”
“哈哈!”
毕莺点了点头,“我再问你们,是谁让我们有家回不得,是谁让我们这些年像过街的老鼠一样,人人喊打,只能生活在这狗屁的鸟不拉屎的地方?!”
“夜鹰!”
“夜鹰那个混蛋!”
“我艹他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