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开门,一个穿得荫荫的可爱女生金鸡独立的站在面有,摇摇晃晃的,可不正是多日不见的她?
他看着想笑,却见她要跌倒,就斥了一句:
“走路怎么不好好走?”
她有点懵,楞楞的说:
“啊,哦,脚疼。跌到了。”
原来是受伤了,才中断了对他的骚扰。
看着她不能着地的那只脚,他点下了头,表示知道了:
“怎么扭到的?”
“骑自行车,被石子绊了一下,摔的。就是蹭破了一点皮,关节里有点疼。哎,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怎么来了?”
“今天是圣诞节。”
他很严肃的回答。
“我知道。”
“你却连着失踪了好几天。难道我不该问一问的吗?”
说这话时,脸子发烫起来,也不知她能不能感觉得出他的言下之意。
“呃,可是你不是从来不在乎我在或不在的吗?……”
她眼珠子一转,突然就扬起了大大的笑,坏坏的直眨眼:
“哎哟,不对啊,你该不会是习惯成自然了吧!我一不在你身边嗡嗡直转,你就不习惯了?”
哎,这坏女孩子,太聪明了,说话也太直接了,令他好不自在。
她却乐了,拍手直叫:“哎哟哎哟,我这一摔还真是值啊……”
这一天,他做了三件事。
一,在她乐极生悲,因为脚疼往地上栽下去时,抱住了她。
这是他第一次接触异性的身体,又柔软又馨香,让他深深的感受了男女之间的不同。他那颗本来就在蠢蠢欲动的心,因为这样一种肢体上无意识的,越发的一发不可收。
二,以一个条件,确定了他们之间的男女朋友关系。
三,吻了她。
那是他的初吻,想来也是她的。
很生涩的一个吻,只仅仅知道唇对着唇贴合了那么一下。
温软的触感,惊到了她,也惊住了他。
那一刻,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对她有着强烈的占有欲——这一吻,是一种心理上的宣誓,也是想纡解来自生理上的更进一步关系的渴望。
于是,对她的喜欢,就这样一点一点加重起来,浓烈起来,也铭心刻骨起来。
她是一个很出色的学生,学什么都是一学就会,也是一个很贴心的情人,知道他家境不好,送他东西,给他买吃的,从来不会买最好的,价位往往是他能接受的价位,从不让他感受到他们之间的差距是那么的大。
她在他面前,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两个人的相处,永远是舒服的,惬意的,心心相映的。他俩非常的懂对方。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见到了她的哥哥——她叫他三哥,叫靳长宁。
一个年纪比他们大的男子,已经工作,长得很温雅,风度翩翩的……
邵锋听萧璟欢说起来的:他们家有三个哥哥,一个是异母大哥,一个是亲生二哥,一个是异姓三哥,他们家收养的孩子。
她总说:“大哥是个病根子,二哥总爱欺负人,三哥最会疼人,但长得最不好看,也不会打架,生性很柔弱,就像小姑娘似的……与其说是哥哥,倒不如说更像姐姐……
他听着颇为好奇,总认为这个三哥,可能很娘娘腔。
可等见着面了,才觉是这丫头眼光有问题。
这个叫靳长宁的三哥,不光长得人高马大,而且英俊阳光,看似和气,实则内藏锋芒,只是作风比较低调而已。
并且,他第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个三哥,对他们家的四妹,有着一股子别样的感情,而那个聪明的丫头,却在这件事上,接收能力差到离谱,完全没感受到。
那次见面,这位靳三哥找了一个机会支开了欢欢,对他进行了一番审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