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穿着范思哲的白sè外套,lee限量版湛蓝sè的牛仔裤,脚蹬一双韩版的大头鞋。耳朵上带着白sè的耳机,嚼着口香糖,轻轻摇晃着脑袋下车,用后脚跟关上了车门,向着水晶站定的位置走来。
“这家伙还是这么爱现。”沈破军轻笑道。
来人是谁?就是那个让水晶感觉到头痛的家伙。有一年没见了,还是那副德行!
“hi,你们来得这么早。亲爱的水晶小姐,别来无恙吧?不知道是否忘记了我这个曾经为你魂断梦牵,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男人?”男人来到水晶的面前摘掉了耳机,笑着问道。
“唐渊南,你还是那么爱开玩笑。”水晶淡笑了一下,将对方的话直接定义成了玩笑。
“呵呵。你什么时候才能不把我的话当成玩笑呢?给,知道要跟你拍戏了,所以特别给你准备了一件礼物,希望你会喜欢。”唐渊南说完,将p3直接递给了水晶。
“谢谢!”水晶也没有客气,直接收下了。
唐渊南,人称演艺界的怪胎。模样长得斯文,作风却非常张狂,曾经做出过很多让人震惊的事情。比如,他曾经是水晶追求大军中的一员。在他还未向水晶有过任何表露,甚至两个人都不认识的情况下,在一次采访中,他在镜头面前就大胆的表达出爱意。记得当时有一句话很久一段时间内都被广泛流传着。男人,这辈子就应该做到非水晶不娶!
现如今追星族对待偶像的要求非常的高,不仅仅要有俊俏的脸蛋,而且还要有个xìng。而唐渊南恰恰就符合这两点,因此就造就了这么一个演艺圈的怪胎。
行为张狂,没有不敢做的。这还不是造就一个怪胎的真正原因。唐渊南除了歌手演员之外,他还是一个作词作曲的全能好手。他搞出来的曲子,曲曲经典。水晶有一部分的歌,都是他写的。
有着无以伦比的才华,然而他却有个怪脾气。写歌从来不用别人求,他觉得你好,就会给你写,否则你就是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也不会给你写一个音符。他的怪胎名头,也是因多方面一点一点积累而来。
怪名头不但没有让他的人气受到影响,反而越来越火。从加入到演艺界的小嫩草,现如今已经是一线明星的苍天大树了。
不用猜,他刚刚送给水晶的p3里面,肯定有最新写的歌了。
唐渊南跟沈破军打过招呼后,对水晶说道:“水晶,昨天看到一条新闻。貌似你最近的举动很疯狂啊!那个有幸被人献吻的家伙怎么没有出现在你身边呢?”
“他在忙,应该一会就来了。”水晶有些无奈,这家伙到底跑到哪里去了,电话也打不通。
“说起水晶的助理,我昨天倒是见过他。一表人才,倒是比你有男人味多了。”沈破军笑着插了句嘴。
“嗯?你昨天在哪见过他?”这个问题是水晶问出口的。
“昨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偶然遇到的,当时我还差点没认出来。”沈破军说道。
其实水晶挺想问,那个家伙跟谁在一起?只不过这么问了,无疑会增添许多麻烦。所以也只能将这个疑问咽到了肚子里面。
“这家伙真是幸运。我怎么就没那么好运气,能得到水晶的献吻。如果我能得到,让我少活十年,我也愿意啊!行了,不扯淡了,我进去化妆了。”唐渊南长叹了一声,离开了。
沈破军似乎看透了水晶是什么心思,在唐渊南离开之后,补充了一句。“他跟星辰集团的老总冉甜甜一起去的。”
水晶点了点头,道:“恩,我知道。我在星辰集团有个代言,他去商谈这件事情。”
对于外人,水晶还是不想让对方知道的太多。而且这是感情上的事情,外人知道了也帮不上什么忙。再说了,对方还是一个算不上是朋友的人,就更加没必要说得那么清楚了。
这家伙,昨天居然偷偷约冉甜甜吃饭去了。话说,他怎么就从来不约自己出去吃顿饭,太气人了。
等有时间非得勒索他一顿大餐不可。
沈破军只是笑了笑,看出水晶在敷衍他,也没有点破。
“他今天会过来吗?”
水晶哪里知道陈青云会不会过来,正待答话。片场远方再次原来机械运动的轰鸣,低沉而狂野的声音,似乎要比唐渊南的出场更加风sāo。
一道银sè的闪电杀进了片场,彪悍的停在了唐渊南的车子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