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厨艺很好的哥哥,顾笙欢虽然不会下厨,但是对于吃的却很在行。
从山上下来,三只野兔的命运已经被她安排好了。一只做麻辣兔肉,一只干锅,一只红烧。至于鸟,她直接拍板――烤!至于鸟蛋,她对吃蛋没有兴趣,就把它全部送给章天下了。
“天下,我跟你说,我哥厨艺可好了。”顾笙欢没忍住,开始炫耀了。
自从看了顾承翌追猎物的速度,捕猎物的手段,章天下已经把这个世间罕见的美男美化成无所不能的神了。既然是无所不能,那下厨区区小事又如何难得到他。
于是章天下非常配合的问,“是不是比厨神厨艺还好?”
“尝过我哥的亲手做的饭菜,以后你再吃别人做的饭菜,你会觉得味同嚼蜡,比吃土还不如。”
章天下满脸惊恐,“比吃土还不如?那那那……我还是不吃美人哥哥做的饭菜了。”
顾笙欢夸她哥哥,旨在唤起别人的共鸣,并和她一起夸的。结果得到的回答太出乎意料,一向能言善辩的她竟然哑口无言。她愤愤的瞪章天下一眼,哼一声,扭头不看她。
拿着工具和蛇走在顾笙欢后面的顾承翌看她小孩子气的模样很是好笑,这丫头傻起来也是真傻,别人认同不认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值得她这样较真!
三人下山时,其他两队的人已经在山下等候多时了。沈自从是真的从小锦衣玉食长大的贵公子,平时商场手段也狠,健身也健身,可上山抓野味是完全没有过的体验,目前是唯一一次。但是这一次的体验让他感觉非常狼狈,因为经验不足,他的头发,衣服被山上的苍耳,荆刺等抓得乱七八糟的,更惨得是脸上和脖子上也被刮出了几道红痕。
现在的他,完完全全就是一个落魄的贵公子。
再看胡悦和曾君以及章磊,曾君出身农村,以前就没少往山上掏鼓这些,虽然也狼狈,但是比他们几个要好很多。
“你们抓了多少?”顾笙欢蹦到他们面前,伸长了脖子想要看他们的战利品。
章天赐把一个蛇皮袋丢到她面前,咧嘴笑道:“这些。”
顾笙欢开来看,里面有十来只老鼠,几只山雀,然后没有了。
就这些了?
顾笙欢眨巴着漂亮的眼睛看他们,两组六个人就逮住了这些?
看沈自从,胡悦和章磊这娇气的模样,他们肯定是不吃老鼠这种生物的。所以,三个大男人吃几只山雀,这不够塞牙缝吧!
顾笙欢看人的眼神太裸,胡悦被看得不好意思,握拳虚咳一声,笑问:“你们都抓了什么?”
被着猎物的章天下这回可高兴了,他把蛇皮袋放下,炫耀了起来。“我们逮住了三只野兔,十来只山雀和掏了两个鸟窝以及杀了一条蛇。其中小妹妹逮住了一只兔子,三只山雀和掏了两个鸟窝。”
“哇,小妹妹可厉害了。一看到兔子就举着木叉子追,然后一刺,就把小兔子给逮住了。”
章天下说着,把那只被顾笙欢逮住的兔子拿出来给大伙看。顾笙欢的打法非常的残暴,木叉直接穿透脖子,兔子流血而死。
看到死相惨烈的兔子,大家看顾笙欢的眼神都变了。
没想到柔弱可欺的姑娘,武力值这么可怕。不过想想也是,如果她真如表面看起来的毫无攻击力,又怎么可能把程进赋打得哭爹喊娘。
怪只怪她外表和她哥哥一样太具有欺骗性。
不过这也正好证明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大家各怀心思的回去了,路上章天下还在滔滔不绝,绘声绘色的描述顾笙欢的“英雄本色”,还称她有一代女侠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