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一个傻女孩儿(1 / 1)

冬天我极讨厌出门,在家穿个睡衣窝在床上饭也可以不用吃,可是黄允的发布会必然要去捧场,而且还不能随随便便去。黄允给我准备的黑色连衣裙,怎么穿我都觉得胸太低,倒是穿了这裙子,没有人好意思不打扮齐全。我翻箱倒柜找出爸爸当年给我买的钻石项链,一搭还真是那么回事。我爸买的这些首饰,我几乎不戴,虽然款式和设计经典,但是日常好像真没有必要那么隆重。如果搭配的衣服不对,就更像嫁不出去却故意显阔的女人。可是谁说我现在不是呢?

我认真地挽了个发髻,花了比日常多几倍的时间化了个“裸妆”出门,也算光彩照人。你说女人虚伪不虚伪,明明精心雕琢,却又要不露痕迹,又或者说现在的审美对女人实在是太苛刻了。黄允在百忙之中也不忘让我拍定妆的照片给他看,直至他表示满意也不愿意夸我,只说:“看来我们公司重金请的化妆穿衣培训课真的能让麻雀变凤凰。”既然他对我如此上心,我也原谅了他这一口喷毒水的嘴。

我到发布会还算早,今年的现场布置很别致,一改我们品牌奢华低调的金属色,融入了一些圣诞节的元素,不愧是黄允放了那么多心思的成果。选的地点有三个大厅,第一个厅在最外面,用来迎宾,做了一些主题的签名展板,主要是给明星签名和拍照,很多媒体、记者聚集在这个厅。再往里有一个很大的吧台调制各类酒品,周围围了一圈展台,还有一些公司经典款的腕表,已经有很多我们自己公司的同事提前到场寒暄起来了。而最里面最大的一间就是发布会的T台和座位,布置很豪华。

我正在抉择要加入哪堆同事,这时一个打扮艳丽的姑娘向我走来,我心里正在想穿的那么鲜艳其实很符合圣诞节的感觉。我出神地想,如果我穿成这样,黄允这个作胚一定会嘲讽我说全身超过三个颜色就是来表演二人转。姑娘穿的衣服是经过一番搭配的,这年头流行撞色,大红色的上衣和墨绿色的羊毛裙其实很挑人,尤其是在亚洲人身上容易显得人矮。

“沐风!”姑娘显得很激动过来跟我打招呼,周围很多习惯平时说话没表情和音调的同事不免已经看过来,我倒也没有什么尴尬,我还挺喜欢这种带人间烟火味儿的女孩的,在哪里都可以当自己的场子。

“你是?”我真没有认出来,我有点人脸识别障碍,不过这个年头,姑娘的脸都千变万化的,记得她的曾经并不代表能在当下辨认出她来。

“我呀,余欢呀,你们对面寝室隔壁班的。”余欢大方的说,倒并没有失落我没有认出她来。

“哎!我说呢,怎么有点眼熟。”大学同学虽然我都不大熟悉,但是名字我都还记得,毕竟没有毕业几年,而且余欢的故事在我们那一届还挺多人知道的,她来自于一个江浙一代的小县城,爸妈是做小生意的,大学时候她就很有生意头脑,开网店,卖女孩子喜欢的小东西,化妆品啦,手机链啦,玩偶啦。

印象中她一直是那种大大咧咧,对人很热情的类型。那个时候因为她做小生意,寝室经常用来堆货,一开始寝室里别的同学包括舍管阿姨对她很有意见。但是她是那种赚了钱对别人好,会给人小恩小惠请别人吃饭,不怕吃亏的人,立马打点好了周围的关系,慢慢地大家对她做生意的事情也不大在乎了。

那时候她的生意还仅限于学校论坛,毕业以后据说已经在很多渠道和网络上开始卖东西了,而且在圈子里做久了做人又好找到了靠谱的供应商,专门卖面膜,据说这几年生意已经做得不小,在各大电商上都是有名的网络品牌了。

虽然我和她接触不多,但是我一直听到她的名字。很多大学同学看不上这种小生意,但我挺佩服她的,勤奋,有眼光也有对市场的敏锐知觉,想不做成事情都难。在我看来,勤奋和脑子活络,这两个东西只要有一个就能保证不太差的生活,只是明白这种简单道理的人太少,想走捷径的人或者自命不凡的人太多。

“你和谁一起来?太漂亮了这里,我好喜欢了,从来没有看到过装饰得那么好看的地方,像宫殿一样。”余欢很开心,拉着我到处拍照片。

“我就在这个公司工作,今天过来帮忙,毕业以后我做了本行,做数据分析。你呢?”

“我啊,还在做我那些不争气的小生意呗,前面几年做得好,算是赶上了好时候,还在学校附近买了房子。这几年网上的渠道广告费也比较高,生意上突破不大。早知道不买房子了,多放点钱在生意上。”余欢的性格放在现在我很欣赏,直来直往。以前读大学的时候可能会觉得这样的类型有点没心没肺,工作了几年,倒喜欢这这样不费心力的交往。

“买房子是正确的选择,看这几年房价涨了多少呢。”我说的是实话,现在应该极少有人觉得买房子是不值得的。

“做生意这种事情,会上瘾,买房子就觉得是消费,总觉得能多点钱做本金,就能做得更大,算是我贪心。能把网店做成现在这样,也是前几年投入比较舍得。你们这样的大公司做市场营销重要,但是对于我这样的小网店一样重要。我算是赶上了好时机,瞎猫碰了死耗子,入这个行业比较早,趁以前广告成本低的时候,把店的名气做起来了,现在花一样的钱估计也做不出什么品牌。”余欢的生意经听起来很有意思,她做事情和她做人一样洒脱,不计较,在大部分人还在摸索互联网模式的时候,她已经懂得抓住广告和营销的机遇,哪里是她说的瞎猫碰到死耗子?任何成就都和努力、胆识分不开。做生意,懂得花钱的人目光更长远。

“你太谦虚了,早就听同学说你把生意做得有声有色,今天总算是见到本尊了。”

“沐风,我男朋友看中了一块表,你帮我参考一下,我想买了给他作为生日礼物。”余欢把我拉到展示柜台上看新一季出的腕表,看了表我就知道这余欢对男朋友也真是舍得花钱,镶嵌钻石的腕表,和首饰一样,价格也够狠。余欢真是个小老板了,一只十几万的表,就这样慷慨送人。

展示台有几个销售,大概也看出余欢要下单,很积极地向她介绍起来。销售果然是好眼力,永远睁着眼睛识别有潜力的客户。

“余欢,你来了,到了也不说一声。”戴明走过来和余欢打招呼。

“我看你忙,就拉着沐风聊天,你说巧不巧,我们是大学同学。”余欢很开心地介绍起来,她的脸本来就红润,现在显得更光彩照人,我突然明白原来余欢的男朋友是戴明。

“哦?那么巧?”戴明很警惕地看了我一眼,倒好像在说那么“不巧”,毕竟在公司没有人听说戴明有女朋友。

“我看到你上次说喜欢的表了,你们同事说是最新的款式呢,试戴给我看看?”余欢沉浸在要授人玫瑰的喜悦中。

“余欢,我还有一些朋友要应酬,你先自己看看好么。”戴明显然是找了个托词就脱身了,而余欢全然没有发觉。我稍微为余欢不值起来,戴明在人前何必保持着这种距离呢。

最后余欢豪爽地把表买了下来,她说戴明看了许久她要给他一个惊喜。一个女孩在全心全意爱一个人的时候,多么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