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你暂时说不了话,没法告诉我们你叫什么,我就先给你个名字叫着吧,你同意的话就点点头。”陶桃心中有数了,便收回了手。
那人思忖片刻,点头。
陶桃笑意更浓了几分,会听话就是好孩子,“阿默,我们叫你阿默怎么样?”
“啊!”阿默眼睛一亮,忙不迭地点头,他的名字里刚好就有默。
看样子,他选择留下来,是对的!
“陆铮,带他去洗干净,换身干净的衣裳来。”他现在这个样子开始看着还行,可不能一直用这幅样子跟着他们。
否则他能受得了,他们也受不了,尤其是某个有洁癖的王爷更甚。
陶桃已经很敏锐地察觉出萧执的不高兴了,再不让陆铮把人弄走,怕是萧执要亲自动手了。
毕竟,以萧执的脾性,能坚持这么久没动静已经算好了。
陆铮依言上前,试探性地向阿默伸出手,见他没有流露出太大的反抗,方才松口气,放下心来。
会乖乖听话就行,他还真怕这人又奋起伤人,那他可就糟了。
这附近并不缺水源,要不然陆铮他们猎到的那些猎物刚才根本就没办法处理得干净。
陆铮顺利将阿默带走后,林子里的气氛恢复了过来,就是该不高兴的依旧在不高兴。
比如几次三番都被打脸了的凌子越,就很生气,但也只能化气愤为食欲,从火堆里扒拉出来番薯,剥开来吃。
一个大男人只能可怜巴巴地啃着番薯的模样,简直是见者都觉得可怜。
陶桃同情地多看了凌子越一眼,“你要不自己去打点猎物?”
“不去。”凌子越想也不想地拒绝,让他去打猎?
那最后可说不准是他打猎,还是猎物打他了,他不想找死。
萧执迟疑地看了看自己手上剩下的一只鸡腿,子越好歹是自己的兄弟,要不这剩下的鸡腿就给他吃吧?
毕竟子越两次拿到了吃的,最后却都因为阿默的特别针对,几乎相当于是一口也没吃上,怪可怜的。
“别说本王没把你当成兄弟,喏,这个给你。”
凌子越正啃着番薯呢,面前忽然就递过来一只诱人的鸡腿。
那他能客气?
必须是不能啊!
他毫不犹豫地空出一只手来接过鸡腿,抬眼看了看萧执,“算你还有良心。”
“不像某些人,只会看热闹,别的什么都不做。”
陶桃挑眉,谢谢,她有被内涵到,但她不会在意的。
反正现在凄惨的人又不是她,随便凌子越怎么说都行。
约摸是半个时辰后,陆铮带着洗干净的阿默回来了。
“嗯?长得倒是真不错。”陶桃看着阿默那张脸,忍不住惊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