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阳大大方方地站起来,笑着说道:“我要是上台了,会不会影响后面人表演节目?”
就有人喊道:“当然不会了,咱们这个联谊根本就没有节目单,都是谁愿意表演就上台表演的。”
林清阳的座位比较靠后,她穿过桌子椅子走到林清峰身边,从他的手里接过小提琴,笑着说道:“那我就献丑了。”
站在讲台上,林清阳把小提琴放在肩膀上摆好姿势,深呼吸一口,两只手就同时动了起来。
其实要说演奏水平,她是比不过林清峰的,不过在这里表演一下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曲罢,她微微弯腰朝着台下鞠了一躬,迎来了自己的掌声。
回到台下,林清阳把小提琴交给哥哥,几个女知青激动的把手都给拍红了,尤其是沈红梅,她两眼放光:“清阳,你拉的可真好听,以后在家没事的时候你一定要多给我们拉拉,那样我们可就有耳福了。”
“红梅你唱歌也很好听啊,你也上去表演一个节目吧。”林清阳说道。
沈红梅唱起歌来,就像是江南水乡的采莲姑娘走下了书本,平常她在家里的时候经常哼着歌,要是上台表演,一定也会得到一片掌声的。
“我还是不了,”沈红梅摇摇头:“这里这么多人的,我不敢上台。”
只要一想到被这么多双眼睛给盯着,沈红梅就觉得心惊胆战的,怕是紧张的话都说不出来了吧。
杨心怡就说道:“红梅你唱歌真的好听,你真的不上去?”
沈红梅摇摇头,见她真的不愿意上去,几人也就不再劝她了,毕竟这个是强求不得了。
台上已经开始下一个节目了,几人也不在说话了,专心嗑瓜子看节目。
联谊会是不管饭的,等到结束以后,几个女知青结伴从学校里出来,想找个吃饭的地方。至于林清峰他们几个,都跟相熟的知青混饭去了。
其实这个小县城里有什么吃饭的地方,也就是一个国营饭店了,就是价钱有点贵,几人商量了一下,决定今天就奢侈一回,去国营饭店吃包子。
和她们一样想法的知青并不少,她们在国营饭店里遇到了不少知青,免不了又是一番招呼。
吃过饭,几人也没什么可逛的,干脆就回家去了,尽管今天早早的就起来收拾自己,又走了好长时间的路,可她们回去的路上却不见疲惫,而是兴奋的很。
她们难得有这么热闹的时候,又见了那么多的人,自然是要说上一路了。
陈也就说道:“你们觉得今天来的这些知青里,谁长的最帅?小珍姐,心怡,你们两个可以不发表意见,因为你们有男朋友了,情人眼里出西施,在你们眼里男朋友自然是最帅的了。”
她的话惹得众人笑了一回,赵小珍就说道:“陈也,你这是歧视,有男朋友怎么就不能觉得别人帅了?实话实说,文明他也不算很帅啊。”
几个人一边走路一边笑,脚下的积雪踩得咯吱咯吱响,尤其是林清阳,她专门捡没人走过的雪地走,她踩雪的声音最响。
“我觉得还是袁兢思最帅,尤其是他面无表情翻看英文书的时候,真的是太帅了。就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远远的看上两眼可以,离的近了就不行了。”陈也说道。
林清阳不由得想到,人家是男主,当然帅啊,不好看的人怎么能当上男主呢,袁兢思不仅长得帅,家里背景强大,以后还会做出一番大事业,妥妥的人生赢家呢。
沈红梅就说道:“嗯,我也觉得袁兢思帅,不过这人做个朋友还算是勉勉强强,做男女朋友可不行,人太冷了,就跟个冰块似的。”
她们两个都说了谁最帅了,接下来就该林清阳了,她歪头想了想,说道:“我也觉得袁兢思最帅,不过他不好接近也是真的,你看看,联谊会上多少女知青都在偷偷看他,可就只有两三个鼓起勇气跟他搭话,袁兢思跟人说话的时候都皱着眉头,看起来就不太好惹。”
讨论帅哥是每个女孩子都喜欢的,即使有了男朋友也不例外,赵小珍就说道:“除了袁兢思以外,关峻,裴星晖,任义,杨成林也都很帅,嗯当然,文明和清峰也很帅。”
杨心怡笑嘻嘻地说道:“我觉得也是,要说咱们这个县里,帅气的男知青真的不少,咱们也算是有眼福了。”
林清阳就说道:“我觉得不光帅气的男知青不少,就是漂亮的女知青也不少啊,我还听到外人偷偷喊咱们‘五朵金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