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伽一眼就看见了沈双。
整个庆功宴里,俊男美女不少。
可像沈双这样出众的,却也不多。
她穿着上次LV压轴秀上艳惊四座的那条长裙站在那儿,像……
孟伽形容不出来。
他只知道,她每一处都长在了他的审美点上,就像当初在机场第一次见,他像被一颗大石头一下砸中了脑袋,那“哐”的一声,现在还在他脑袋里回响,以至于他表现得像个——“舔狗”。
对,舔狗——
每天像上工一样,兢兢业业地用大号给人打榜,献花,留言。
当然,最近不了。
舔狗也是有尊严的。
他现在换小号了。
可现在,一看到沈双,孟伽又鬼使神差地上前搭了话:
“好久不见,沈小姐。”
月前发的酒疯、被拒绝的痛苦,来前经纪人的千叮万嘱,全让他抛在了沈双那双明媚的大眼睛里。
这边沈双当然不知道孟伽的纠结。
她秉着“大家以后都在一家公司工作”的前提,也朝孟伽友好地举了举杯:“好久不见啊,孟先生。”
软软的一句“孟先生”,让孟伽死去的一颗心又复燃。
他跟着笑了下。
他一笑,脸颊的凹陷就更明显了些。
很神奇,这人明明是古铜色肌肤、走的硬汉路线,偏偏笑起来时有种绵羊式的纯情感。
因为这种特质,沈双忍不住多瞧了他一眼。
而后,她就发现,孟伽的耳尖悄悄地红了。
沈双:……
还真是和季远截然不同的人呢。
沈双轻啜了口手中的香槟,目光漫不经心地滑过人群,宴会厅中央,香槟塔……
最后又回到正中央那一对容光焕发的璧人身上。
很巧的是,季远今天也穿了一身燕尾服,只是他穿起燕尾服时的感觉和孟伽完全不同。孟伽是粗犷的,健美先生一样的腱子肉将他的燕尾服撑得鼓鼓的,而相比起他,季远明显要更优雅,更得体一些,他就像英伦社会里走出来的贵族。
翟伊站在他身边,像株柔弱的菟丝花。
她注意到,季远似乎向她这儿看了一眼,也或者——
只是错觉。
毕竟,那水晶灯太刺眼了。
沈双收回视线:“恩?你说什么?”
孟伽的声音渐渐传入耳里:“……我姑姑很喜欢翟小姐,小时候就说过,要她当儿媳妇。不过嘛,我远哥这个人,我觉得,嘿——”
他用了个“嘿”字。
“嘿什么?”
沈双问。
孟伽见她感兴趣,就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