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布日哈图的设想中,追杀土默特败军并不困难,因为今日下午这一战爆发的位置原本就是他提前算准了的。
此地叫做青城,但其实并没有所谓的城,只有一处明军的沿河坞堡位于战场以南二十里处,那地方到了四百多年后会连名字都消失不见。
战场的位置大致在后世河北承德平泉的北部与内蒙古赤峰市宁城西南的交接之处,战场东侧由北而南坐落着骆驼山、大王山和帽子山,战场本身位于位于河道边上,其西边就是老哈河。
这样的地理位置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要么额尔德木图在尚未封冻的中秋时节,靠蒙古骑兵随军携带的皮筏子全军横渡老哈河,而且不顾随时可能遭遇的半渡而击,或者带着骑兵往山上跑,否则他去大宁就只能向着东北方向沿河流而下——老哈河在这一段是朝东北方向流的。
简单地说,他现在西侧是河,东侧是山,他和土默特败军位于河道峡谷之中。
看过燕山山脉附近长城的都知道,这里的山或许未必都称得上雄伟,但大多还是比较陡峭,而且有较多石山。如此地势再加上山石间隙中长出来的树木遮蔽,连步兵都不方便展示什么翻山越岭,骑兵翻越那就更不必多想了。
之所以燕云十六州不能丢,极其适合防守的地形这方面一直是一个很大的原因。燕山山脉这一线一旦丢失,再往南就是一马平川的河北平原,面对骑兵为主的游牧民族,自然就成了只能随时准备挨打的被动局面。
布日哈图的计算没有丝毫差错,除了沿河而下,额尔德木图的确没有别的路可走。于是,在说服了土默特各部属军之后,布塔施里也只好被迫跟着他往大宁城撤退,而此前稍稍退却的图们汗大军则趁着他们争执商议的期间休息了一会儿,如今已很快便追了上来。
不过,鉴于双方都不适应夜战,布日哈图并没有追上来就立刻发动进攻的打算。他的计划是先追上来,不远不近的咬住跟着,等到天亮之后再发动进攻。如果这期间额尔德木图原地列阵,那么察哈尔大军便也停下来与他们对峙。
一句话,我就这样吊着,先不打你,但也不放你走,等到天亮了再来收拾你,很有点敌退我进的架势。
额尔德木图马上看出了布日哈图的用意,但和此前一样,布日哈图用的仍然是阳谋,并没有好办法可以轻松破之。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办法,其实最好的办法只有回头去和察哈尔打一场决死的夜战,如果得胜,那自然什么麻烦都没有了。
还别说,布塔施里也想到了这一条,当场叫停了队伍,表示此刻应该毫不畏惧地转身进攻,不能丢了土默特的颜面。基于战前都要给己方找一个必胜理由的习惯,布塔施里还大义凛然地表示“狭路相逢勇者胜,值此生死存亡之际,若黄台吉若不敢决死而战,本台吉——愿往!”
反正都是为了名望,布塔施里掐准了额尔德木图不敢再损失己方战力,料定他是不会同意自己反击的,因此场面话也说得格外响亮。
不过,额尔德木图虽然年轻,却是长期受高务实影响成长起来的人,平时在各方各面都会有意无意地模仿自己的老师,因此哪怕听到布塔施里这般带着挑衅的话语,他也只是淡淡地道“布塔施里佥事的忠肝义胆,本世子非常满意,不过这样的机会将来还有的是,你倒也不必急于一时。”
你跟我玩话术?我在老师身边这些年都是白待的?
布塔施里用蒙古人习惯的“台吉”来形容两个人之间的关系,额尔德木图并不承认,偏要用大明体系的表述。前者两人都是“台吉”,无非额尔德木图平时会被称为“黄台吉”。
按照这个标准来对比,两人之间的差距并不大,都是“黄金家族后裔”——也就是台吉,额尔德木图只是因为继承人身份而加了个黄字,有“皇太子”或“皇子”的含义,当然说“王世子”、“王子”也一样,反正那就是个有音译影响的意译。
然而,如果按照大明的身份标准,他们两人的地位差距就比较大了。抛掉一些加衔之类,额尔德木图的标准身份或者说“基本身份”没别的,就是“顺义王世子”,是一位外藩藩王的继承人。
外藩也好,内藩也罢,在大明的权力等级体系下都是“一国”,但内藩的国是虚化的,外藩的国则为实体。外藩储君本就是一国之储君,地位上是“君”,因此除了他爹妈之外,这一国中的其他人都是他的臣子、臣民。
按照这个原则,布塔施里当然也是臣子之一,并且额尔德木图直接点明他的身份是“佥事”。大明的佥事有许多种,布塔施里是什么佥事?卫指挥佥事。
这是个什么层次的官员?得先说一下大明朝的“军”与“兵”性质。
军与兵并存是明代独特的军事制度。顾炎武说过,“判兵与农而二之者,三代以下通弊。判军与兵而又二之者,则自国朝始”。后世学术界对明代军兵的研究,存在着一个比较普遍的错误,即认为兵即是募兵。这样一来,军与兵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召募、是否世袭了。而实际上,军与兵在组织形式上的不同,是军与兵的根本区别。
军属卫所,由小旗、总旗、百户、千户、卫指挥使、都指挥使,上而至五军都督府统辖。卫所军及官世袭,仅五军都督府官及都司不世袭,为流官,由世职卫所官及武举选授。卫所军及官属军籍,携带家属,世居一地,并代代相传,基本上不再变动。
每一卫所的驻地固定,军士数额固定,将官设置亦有定例。总之,卫所制下权力分散,兵将分离。但景泰以后,兵部权力上升,兵部尚书总督军务,夺五府之权,五府官变动虚衔。
兵属营,由什长、队长、哨官、把总、守备、都司、游击、参将、副总兵、总兵统属,直属兵部。兵一般不世袭,但由卫所军转为兵者例外。兵无户籍的规定,兵服役期限不长,一般不终身服役,多战时创设,事毕汰兵撤营,但在重要的军事防御卫则常川戍守。营兵不随家属,更接近现代兵制。
营伍官无品级,有者则是卫所制下的官品,无定员,不世袭。营兵与营将相习,战时不需要朝廷任命,直接由总副参游统带出征。将权相对提高后,兵可由将自行召募,召者与被召者关系密切,甚至在主将发生变故时,兵即散去。
军与兵在饷给形式及数量上也不相同。军饷由屯田解决,屯田废坏后,补以盐课及民运,后亦部分取给于京运年例。而兵之粮饷全数取足于京运年例银,或加派之新饷。数额也不相同,兵有安家、马价、衣装、器械等银,月粮也较丰厚,而军只有月粮,战时或出征时才有行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