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疑点就要解决,有疑点,就不能结案。
这是我们身为刑警和法医的职责,也是我们要做到问心无愧的内心责任。
我们再次返回了案发现场,这一次,我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找到一个可以深入死者口腔,直抵咽喉的坚硬钝器。
“你就这么确定是他杀?就算是他杀,你就这么确定凶手使用的凶器一定还放在这个房间?”江听白忽然问我。
说实在话,我也不确定。
而且,我连这里是不是第一案发现场都不敢确定。
“如果真的是他杀,凶手一定会把凶器留在案发现场。”黎梦忽然说道。
“哦?黎梦大妹子,你这么肯定?”江听白有些不敢相信。
我也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她,她是如何这么肯定的呢?
黎梦定了定神,缓缓开口,说道:“用硬物抵住死者咽喉,导致重创死者脑后的中枢神经的这种杀人手法,绝对不是凶手事先想好的。因为要处理一个深度醉酒,毫无反抗能力的男人,杀人的方式简直是千千万。死者当时可以说是一块鱼肉,任人宰割。而凶手也不敢保证,使用这种杀人方法的时候,自己能不能精确地掌握自己下手的力道,毕竟死者呕吐导致呕吐物进入气管这种事,发生的概率实在是太小了。”
我们都没有开口,听她继续说下去。
“能直抵咽喉的物品至少也要在十五厘米左右,而且要足够坚硬,且直径较粗的钝器。喉头盖是一块叶状瓣膜,如果直径不够粗,或者不够钝,会造成喉头盖出血,而不是红肿,甚至不会影响到死者的中枢神经引起死亡,况且我们的随身物品中根本没有符合条件的物品。”黎梦继续说道。
黎梦是一个女人,她也许想不到,我们身上还真有这种东西。
只是,面对一个醉酒的男人,加上杀人的时候内心的紧张感,那东西根本达不到足够坚硬的程度。
“所以说,凶手的这种杀人方式是临时想到的?”林子凡忽然问她。
黎梦想了想,点点头道:“按照我的犯罪心理学分析,是这样的。”
她说完,把目光投向我。
看样子,接下来应该由我说些什么了。
我还是用我最熟悉,也是最擅长的思维方式,那就是代入凶手的视角。
“如果杜覃醉到硬物进入喉咙都没有醒来挣扎反抗的情况,那么他是绝对没有办法自己回家的。
如果我是凶手,我当时一定会装作杜覃好友的身份,把杜覃送回家。这也就造成了门窗没有破损的情况,随后我把杜覃放到沙发上,开始了我的杀人计划。但是我并没有想好怎么杀人,只知道自己一定要杀掉他。
我会在杜覃的家中寻找一个合适趁手的凶器,但是这种凶器并不好找,因为我杀人的方式越麻烦,越会让我留下更多的线索。
特别是血迹,会暴露很多的线索,我急需要想一个杀人不见血的方法。
终于,我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凶器,就当我准备杀人的时候,我突发奇想,决定把凶器塞进了杜覃的口腔,重创他的中枢神经导致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