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早早下了车,去后备箱拎行李,唐纨君过来帮她。
看到眼前学长们欢迎新生的气氛,迟早早更是活力充沛,拖着行李箱上前,随便拉着一位同学就问。
“同学,请问女生宿舍,105室怎么走啊?”
女同学一身古板朴素的装扮,单调的T恤,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帆布鞋。
虽然,她的装扮跟当下的时尚社会有些格格不入,但那张脸,却清纯如雪,毫无半点瑕疵。
她多看了一眼迟早早,好不淡然的回道,“我也是105室的。”
“哇?真的啊!”一听是一个宿舍的,迟早早顿时跟打了鸡血似的,激动的握起对方的手,“你好你好,我叫迟早早,没想到这么巧,竟然让我碰到同一个宿舍的室友。”
女同学苦笑,疏离的抽回自己的手,一脸淡然,“我叫钟情。”
钟情?好有诗意的名字。
对方即便一脸的疏离感,可迟早早还是很热情,挽着她的胳膊,阔步向前,早已把身后拖箱子的二少爷忘到了九霄云外去了。
最有人情的还是钟情同学,回头看了一眼唐纨君,困惑的目光盯着迟早早,“你男朋友?”
迟早早也回头,看到唐二公子那一脸任劳任怨的模样,不由得笑出声来,“不是,他是我堂哥,今天不是我第一次来学校报到吗,奉我爸妈的命来送我的。”
“……”
钟情又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唐纨君,最后收回视线,带着迟早早去了女生宿舍。
怎么说,唐二公子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帅哥吧,帮迟早早拖行李箱来女生宿舍,不知道引来多少女生围观尖叫。
因为上过大学有经验,所以迟早早的床铺,被褥,书桌,电脑,部都由唐二公子来整理。
周围熙熙攘攘的围着很多女同学,一个劲儿的对着唐二公子拍照。
看得出来,那些女同学对迟早早,满是艳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