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节当日,所有人,不论是贵族,骑士,还是商人或者是一般的农民,甚至是奴隶,都尽可能的,穿上他们最好的衣服,来迎接这场狂欢。
因为之前,就和我们过的一样,中世纪无疑是十分缺少娱乐的。普通的农奴和农民,干完活就是回家啪老婆,商人就是数完钱回家啪老婆,骑士打猎完回家啪老婆,然后贵族,如果这个贵族没有品味,那他就是一天到晚啪老婆,如果这个贵族比较文艺范,那他就唱着情歌啪老婆,总之就是啪老婆。
但是啪老婆,这个年代又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啪多了是要怀孕的。贵族和骑士们还好,还能养得起,一般的农民和农奴,恐怕就会闹出‘粗心的母亲在半夜把孩子压死’,这样的事情了。
所以,难得的,除了啪老婆之外竟然还有其他的娱乐活动,这种好事情怎么能不参与?况且,实在的,今年的德斯蒙德的农民的生活质量,得益于唐伯爵的‘做圣事’免费发放的面包,和历年来相比,已经是相当不错了,至少他们三天有两天可以吃饱,而不会像之前一样永远都吃不饱。
因此今天的狂欢节,这些农民都是充满欣喜的,热烈的,他们今天一天面上的笑容大概比去年一年的都要多,而他们腰里的钱也比去年要多的多,开心的时候人总是容易乱花钱的,这也导致了今天的德斯蒙德,商业看起来比以往更繁荣了十倍不止。
而当时,塔德王子所看见的便是如此,熙熙攘攘的人群,车水马龙,摩肩接踵,人人面上都挂着笑容,商人贩们沿街叫卖,而偶尔也会有人慷慨解囊,这个德斯蒙德都充满着一种乐观的,积极的气氛,任谁来看到这个城市的面貌,也不会怀疑这个城市有着光明的未来。
“看呐。”当时,塔德王子是这样对他的仆人的:“德斯蒙德,这个地方从前是多么的破落,而在我堂弟的手里是这么的兴旺发达。实在的,如果不是……,我真的想把我的堂弟用最高的礼节邀请到我的宫廷,让他当我的宫廷总管。”
就是这样,尽管德斯蒙德如今还远远的算不上富裕,甚至连温饱都算不上,但是在爱尔兰这个地方,却已经有了‘富裕’的名声了——毕竟在这个年代,大多数的时候,‘富裕’与‘贫穷’之间的区别,只在于老天爷今年是否给脸而已,倘若老天爷心情好,风调雨顺粮食丰收,那么一个贫穷的地方瞬间跃升到富裕,也不是不可能。
之后就是狂欢了,因为不是秋收祭,所以没有用稻草做成的神明的大游行,但是除了这一项之外,吟游诗人,杂技团,还有能歌善舞到处流浪的吉普赛人,虽然是临时做的决定导致时间相当紧迫,但是唐伯爵还是尽可能的,将这些‘民间艺术家’都给从附近的地方请了过来。
然后,在这一切艺术表演之后,终于到了唐伯爵谋划已久,期待已久的时刻了!
阅兵开始!
唐伯爵邀请塔德王子登上了临时搭建的高台,然后他们便看到:
一位位的骑士,以及他们的仆从,骑着大马从街道上走过,他们呵斥着将人流分开,最后露出一条足够宽阔的道路,可以让参加阅兵的队伍通过,然后他们就停了下来,等待着唐伯爵的命令。
这个时候,普通的民众都已经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他们心中踹踹不安,有家室的男人们都紧紧的把自己的妻子儿女抱在一起,在这个乱世当中,这是他们唯一能够做到的事——但是,但是今天狂欢节上的真正主角,唐伯爵和塔德王子,都还没有话呢!
“堂弟,这是怎么回事——”
塔德王子疑惑,并且气愤的问道,如果不是他的身边还有着自己的士兵的守护,唐伯爵也没有要害他的意思,恐怕他就要以为这是老二的阴谋,和唐伯爵串通好要取他性命了!
“呵呵,堂哥不用担心,这只是一个的礼物……”唐伯爵微笑回答道:“这次一别,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弟害怕堂哥就此忘了我,于是思来想去,终于相出一个能让堂哥难忘的主意,请堂哥拭目以待就是。”
“还有一刻钟,大人。”这时,一直站在唐伯爵身边的奥尔科巴骑士道。
“去准备吧。”唐伯爵接着。
“是的,大人。”奥尔科巴骑士了头,然后站起身快步走下了高台,一路跑着向街道的另一侧,被一个丘阻挡了视界的检阅部队跑了过去。
然后,就是漫长的,却又短暂的等待了。
“全体都有——向前进,齐步走!”
随着奥尔科巴骑士的声音落下,整齐的,齐刷刷的,整齐划一的,踩着一个步的一百名士兵排成了五行二十列的方阵,向着高台的方向齐步走来。
这些士兵统一装备着牛皮揉成的皮甲,布兜盔,以及崭新的,前边是铁头的超长枪,还有穿着带有条纹的棉布长裤与外套。
他们步调统一,排出的方阵同样整齐划一。无论横排,竖列,又或者斜排看上去都是一条线一样。
他们走路的速度一样,抬腿的高度一样,挺拔的身形也相同,同时手持长枪的姿势也一样。
“精锐,绝对是精锐!”塔德王子忍不住喊了出来——他的调门都走走样了。不过在这一刻,没有人责怪他的失礼,因为其他人也都被这支军队的样子给吓住了。
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好像这样的军队,百人好似一人,这样的军队是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的——这一定是女巫,或者是魔女所变出来的,这样的军队应该是只有梦里面才能出现的,人间怎么可能出现这样的军队?
但是,不管在怎么不相信,既然这支军队已经出现在了眼前,那么它就一定是已经存在了的。
“冷静一,冷静一。”塔德王子不得不这样自己对自己:“这只是一百人而已,没错,只是一百人而已。其他的士兵不一定能像是它那么精锐,是的,即使是卖苹果的贩也喜欢将个大没有虫眼的放在前面呢!一定是这个道理,一定。”
想到这里,塔德王子才松了口气,重新坐稳,又重新露出了符合身份的悠然自得的笑容。不过很快,他的笑容就僵硬了。
那是因为他看到了在这一百人之后走过来的士兵们。
他们与第一队同样优秀,他们的队列一样整齐,速率一样不紧不慢。
没有什么区别,至少在塔德王子看来,这两个方队没有什么不同。
“真是……太棒了。”塔德王子忍不住,不由自主的张嘴话,但是前半句“真是”出来之后,他马上就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与失言,马上就闭上嘴,在顿了两秒之后,才将“太棒了”的这下半句话了出来。
一共三个方队,三百人,他们全部是一样的步伐,一样的频率,如果是一百人恍若一人已经可以是神迹,那现在足足有三百人!三百人就和一个人没什么两样,这又要怎么呢?
无法接受,无法理解。
大概就是这样的想法,就好像太过于超前的科技会被视为神迹,太过于超前的天才会被视为疯子,人们无法理解超出他们想象的事物,所以他们只能把这个东西往他们能够理解的地方去想。
“他们也许只是队列走的好而已——他们肯定只是队列走的好,如果德斯蒙德真的有一支这么精锐的军队,那他们早就征服整个公爵领了,怎么可能到现在还是籍籍无名?”
就是这样的,很轻易的,塔德王子就想到了这个地方,这也是很容易理解的,就好像是一个rpg游戏,初始人物的属性都是固定的,你了队列就没法再战斗力,至少塔德王子,还有他的仆从们,都是这样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