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生物学,农学和医学的地基(十)(2 / 2)

轮船的汽笛声响起。

码头上,赶过来的荷枪实弹的士兵只能看到天边的一个小黑点,望洋兴叹。

轮船上,黑眼睛黄皮肤的科学家看着自己曾经求学的地方,对身边人道:“梁园虽好,非久居之乡,归去来兮。2

他戴上帽子,转头走向了祖国的方向。

【这也是为什么巴斯德格外受到法国民众尊敬的原因吧。】

【在他死后,法国政府在巴黎圣母院为他举行了国葬,他的灵柩就被安放在巴斯德研究所的地下。而巴斯德研究所也成为了无数生物学家的朝圣之地,已经走出了十位诺贝尔生理学奖和医学奖得主。】

巴黎的地宫一向是有传统的,先贤祠的地宫里就埋葬了七十

多位对法国和人类做出极大贡献的伟人。

当时的法国人希望将他安葬在先贤祠,但是被巴斯德在临终时拒绝了,最终家人按照他的遗愿将他安葬在研究所的地下。

巴斯德的地下陵寝四周都画有华丽的壁画。

壁画上面画的是兔子和狗,代表着他攻克的是狂犬病,另外,在这个过程里他经常用到狗和兔子来做实验。

而在这地下世界,或许他更希望和这两种小动物安详共处。

“他们居然将陵墓建在一起。”古人们发现了另外一种对待身后事的方式,啧啧称奇。而且似乎还是种荣耀,不是大人物还进不去。

“还能让人进去参观!”有人更是发现了这一点,嚷嚷道。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阳光洒在先贤祠上,前来参观的人脸上都带着朝拜式的敬意,忽然就觉得这种方式似乎也不是很糟糕。

李世民也注意到了先贤祠。

有意思。

倒是像他建的凌烟阁,将本朝的二十四位功臣的画像悬挂其中,也做表彰之意。

不过,他寻思着,能入凌烟阁的人都是王侯将相,而这法国的凌烟阁里却能入驻巴斯德这样的科学家……非要类比的话等于在孙道长死后将他的画像迎入凌烟阁中。

李世民一愣,抚须的手差点揪断一根胡须。

“这样一想的话,倒也不是不可以……”他眯起眼。凌烟阁不合适,但可以另外建一阁嘛。

到时候开放给后世民众,也能让他们知道我大唐居然有这么优秀的人杰。

李世民已经意识到,不单单是权贵,后世对于这些科学家的重视甚至是要超过了王侯将相的!此法可行!

明朝的朱棣也动了一个念头,待他登基后他要把太庙好好的建一下,祭天祭祖,也祭英灵!可以仿唐朝的凌烟阁,将对大明有功之人的牌位也放进去,享后世千秋万代的香火。

这就叫“配享太庙”!

【还记得之前巴斯德第一次用狂犬疫苗救下来的那个小男生麦斯特吗?up主之前说了他后来进入了巴斯德的研究所当门卫。】

【在纳粹攻占了法国之后,纳粹士兵来到了巴斯德的研究所。他们对巴斯德没有好感,甚至想要打开他的

灵柩。】

已经六十多岁的麦斯特孤身站在巴斯德的灵柩前,与十几个纳粹士兵对峙。

请离开这里!你们不应该来打扰巴斯德教授的安眠!麦斯特非常的愤怒。

纳粹士兵昂起头:抱歉,守门人,这正是我们想要做的。巴斯德那句‘科学家是有国界的可是让我们受到了不少的阻挠。

麦斯特寸步不让。

为首的士兵扔给他一把枪:你只有两条路,要不让开,要不死。

麦斯特目光流露出悲愤,他知道今天可能真的守不住巴斯德教授的灵柩了。他拿起,毅然决然的对着了自己的太阳穴。

砰——!

3

枪声回荡在地下墓室。

——天幕下也响起了唏嘘之声。“也算是死得其所,义士也!”

是条汉子!

“也全了他和巴斯德的一段缘分。”

【实验性生物学阶段,随着孟德尔的豌豆实验,以及巴斯德的各种微生物实验而走入了巅峰。】【既然微生物可以用作于疫苗的研发,那是不是也可以用作其他药物的研发呢?】【英国的细菌学家和医学家弗莱明交出了一份惊才绝艳的答案,那就是青霉素!】

【咱们在课外书籍上可能都曾经看过类似于英国医生无意间发现了青霉素,然后从此就诞生了一种神药的故事,觉得哇塞,这医生也太走运了吧,轻而易举的就功成名就了。】

伦敦大学圣玛丽医学院赖特研究中心。

这天气也太热了。人们纷纷抱怨道,还好放了避暑假,我打算去海边。我要去山里。

弗莱明教授也准备去度假,此刻他正在对着他杂乱无章的实验台,叮嘱研究中心的清洁工:“千万不要碰我试验台上的这些培养皿,它们可都是我好不容易才培养出来的‘金妖精’。

清洁工笑道:“教授,也只有你会称呼霉菌为金妖精。”

难道不像吗?”弗莱明教授笑道,“别小看这些小东西,它能够让人生疖、长痈、患骨髓炎,引起食物

中毒……

这是他从病人的脓血中取出来的金色葡萄球菌。清洁工举起双手:我明白了,我绝对会离它们远远的。

半个多月后,弗莱明教授终于回来了,然后他第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培养皿中,那些原本应该是金色的葡萄酒菌里多出了一片青色。

它们发霉了!

弗莱明教授叹口气,本来想要把这些已经不能再用的培养皿扔掉,但他转念一想,将培养皿放在了显微镜下。

在被放大的微观世界里,青色霉菌的周围,竟然丝毫不见“金妖精”们的身影。这些原本应该繁衍得更多的葡萄球菌竟然被杀死了!

“上次巴斯德的助手是因为外出忘记了,所以才得到了狂犬疫苗。这次这医生又是因为外出忘记了,才得到了这青色霉菌。有人戏谑道,看来,这运气其实才是最重要的。

周围人轻松的笑起来。

无数的书房里和学堂中,家长们和老师们却趁机在教育后辈与学生。你也这样想?董仲舒问自己的孙子。

经历过了前几次之后,他小孙子知道即使心里是这样想的也不能表达出来,严肃认真的摇摇头:“自然不是。”

董仲舒来了兴趣:“哦?说来听听。”

小孙子的脑子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运转起来,支支吾吾:嗯………嗯……嗯……

在董仲舒的死亡注视下,他忽然大叫一声:“我想到了!如果当时他看也不看就把这些霉菌扔掉的话,那就不会有后面的发现了。

然后就看到自家爷爷的脸色肉眼可见的变好看了,这才在心中长长的舒了口气。

好险!

小孙子不知道,在后世,这样的阅读理解题可是考试必考!三国和宋朝。

经常接触外伤的华佗和经常接触疖痈之症的张娘子神色却忽然变得凝重起来。仙画中提到的这些病症他们可不陌生。这葡萄什么什么菌,原来就是罪魁祸首?

【其实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从弗莱明发现青霉素,到最终青霉素成为一种药物,用了十几年的时间。事实是,弗莱明发表了论文之后,遭到了和孟德尔一样的待遇,那就是没人理,大家都觉得“哦”,也

就这样了。】

【但弗莱明的运气比孟德尔要好点儿。】

【大概十年后,牛津大学病理学家弗洛里和生物化学家钱恩也开始研究抗菌物质,然后从故纸堆里翻出了弗莱明的论文,他们才发现,哎呀,原来这东西早就已经被人捣腾出来了。】

【他们立刻就站在了弗莱明的肩膀上,开始着重研究青霉素。】

【他们遇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如何大量的培育青霉素。弗洛里在牛津大学招了很多女工,专门为他培养青霉素。】

牛津大学内。

医学院所有的能够装水的地方,都被弗洛里雇来的女工们用来培育青霉素了。简直无处下脚。

学生们提到这件事就半是抱怨半是笑:“哦,那些青霉孩们!”

【弗洛里和钱恩成功的从这些青霉菌中分离出来了黄色的粉末,并将它提纯为药剂。他们把这种药剂命名为,盘尼西林。】

【但是,这药剂到底有没有用呢?很快,他们就迎来了一次实验的机会。】伦敦某医院。

弗洛里和钱恩的一位助手正在这里看病,无意中听到医生在对病人家属交代病情。

我们用了最好的磺胺类药物,但是依然没能阻止他的感染,很抱歉。

病人家属哭了起来。

助手这才了解到这位病人是位警察,在刮胡子的时候不小心刮破了脸,结果感染上了败血症。败血症往往就是由细菌通过伤口侵入到血液当中引起的。

助手觉得看到了机会,立刻跑回了学校。弗洛里和钱恩带着自己制作的新药剂来到了医院,在劝说病人家属后,最终用自己制作出来的青霉素让这名警察的病情好转起来。

当古代的医生们正在思考这败血症和自己曾经见过的案例是不是类似的时候,有一个年轻人笑着喊:我就知道是这样!

肯定是这两位研发出来的青霉素让病人好起来了嘛,这还用说?不然他们能登上仙画?但,他们很快就听到——

【你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吗?】【不,这名警察过了几天后还是死了。】

!!!

居然死了?

仙画,你怎么不按照套路来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