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直起快要呕断掉的腰,我伸手擦去眼角逼出的泪花。才聚焦起目光看清那位被我无情屠戮过的路人甲——
他三十左右的年纪,发色是带着点深栗色的黑。面容轮廓里有典型东欧人的精致与深邃,也有亚裔的柔和。他的眼睛透着蓝灰色的,高挺的鼻梁是撑起整张脸上最有神韵的特征。
他有着超脱一般的成熟和沉稳,至少在被我吐脏了一身的突发状况下,他至始至终都没有皱过一下眉。
出于设计师的职业习惯,我的目光在他衣着上停留的时间最长。
那身蓝黑色的修身西装,光看剪裁就是出自顶级名家之手,此时妥帖地架在他颀长伟岸的身上。饶是被如此糟蹋过,还是透着一股不可亵渎的王者之风。
“对不起……”我尴尬地抱歉。
他挺起腰背的同时游了下眼睛,唇角弯起一丝莫名的弧度,然后用淡沉的嗓音对我说:“没弄脏你的婚纱就好。”
我还来不及体味他这句话里的深意,就听到身后一声急叫——
“夕夕!”咯噔咯噔的高跟鞋沿着酒店的长廊放出回响。能踩着十厘米高跟鞋还跑得跟蹬鹰的兔子似的人,也就只有汤缘了。
“你没事吧,我找不到你猜想你是不是去洗手间了——”
“我没事,吐了舒服些。”我摇头。
“实在对不起啊,我朋友她——”汤缘向来以自己的身高傲视群男,真心很难遇上能让她踩着高跟鞋还要以这么大幅度仰望的男人。可寒暄还没落地呢,她突然就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
“韩……千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