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躲之不及的催婚(1 / 2)

公孙幽见自己老爹转身走人,提起墨龙长枪,人随枪动,枪随人动,长枪舞动,步游九宫。

枪有百兵之王的美誉。

讲究枪不露把,如同缠腰锁,枪扎一条线。

原来地球上的枪法,三国时代的赵云十八枪讲究以腿带枪;南北宋的岳飞十三枪又讲究以腰带枪,各有说法。

公孙幽练枪基本综合了两者的优势,也是两者的技法。

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

西北凉州王家,有成名技——霸王卸甲,而公孙幽有回马枪与凤凰七点头。

练完枪,这一天的晨练结束。

“嘭!”

随后,公孙幽手中墨龙长枪飞起,坠入不远处池塘里,一声水声响起,墨龙长枪坠入水中。

池塘里,靠近岸边,莲叶碧翠,赤红莲花花开不败,水面雾气缭绕,其下有一口温泉,乃是整个锦州城唯一一口。

莲花莲叶下,九条金灿灿的赤尾金鳞鱼游弋,赤尾金鳞乃黄河水流最湍急的龙门峡所抓,更是每十年一次龙门大开,跃过龙门激流的大鱼。

传说中,跃过龙门的鱼,已经含有一丝龙族血脉,又有“金鳞不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之说。

公孙幽前年于辽东以北的深山寒泉中得来冰魄寒铁,铸成墨龙长枪,特地去黄河龙门峡去抓的龙鱼,用来养墨龙长枪龙气。

墨龙为龙,无龙威怎可!

练气士手段不凡,公孙幽自然不会,可他的师兄黄龙士却会一点皮毛,这可是他付出了三十坛上好的西蜀剑南春酒才求得的方法。

练完枪。

公孙幽吹了一声口哨,一声雕鸣,不知从哪里飞起一朵金云,盘旋在公孙幽头顶。

随着公孙幽伸出手臂,金云飘落,化为一头黄金大雕落在公孙幽手臂上,其腹下双爪锋利如霜。

不过大雕通灵,虽腹下双爪抓在公孙幽手臂上,却不会伤到公孙幽。

见着大雕落下,金色眸子锐利,最为神俊。

羽虫三百有六十,神俊最数大鹏王,北莽最为珍贵的青白鸾——六年凤,在金翅大鹏王面前,都是弟弟。

“金翅大鹏王,咱带你去吃好吃的。”

公孙幽看着神俊无双的金翅大鹏王,一脸得意,暗道自己的雕兄,不差龙虎山齐玄帧的黑虎。

纨绔子弟,自古有飞鹰走犬之说,如今有飞鹰了,只差走犬了。

穿越而来,成为别人腹中婴儿,本还美美地想着成为富二代,带着一大群溜须拍马的走狗招摇过市,调戏良家妇女。

再花钱买一点并非前世那种一出手就可以震惊天下的千古名句,诗词也不高调,纯属卖弄风骚,骗骗无知少女,然后为爱鼓掌,做一个有节操的情圣。

这小日子想想也过得不错。

结果一生下来,公孙幽都大呼“苍天无眼”,自己老爹就是一个小伍长,家里穷困潦倒,还得自己自足。

更是绞尽算计,说服自己老爹去投靠曾经还是皇子、名声不显的当今天子,这才有了辽东白马太守之说。

公孙幽带着金翅大鹏王来到后厨,给金翅大鹏王找了一只被剥了皮的兔子,让它大口吃肉。

然后生火做饭,给自己做了一碗面,同金翅大鹏王大口吃了起来,干饭人干饭魂。

什么君子远庖厨,在公孙幽看来纯属放屁,饿死了,你他娘的就是一个傻缺,唯独不是君子!

吃完。

此时府邸里的佣人,才起来,为白马学堂的学生准备早饭,至于公孙幽的母亲,历来做饭都是自己做,没有支使人的习惯。

都是有手有脚的,没必要穷人翻了身就变着法支使人,以满足自己病态的心理。

“你这小子起这么早,为娘本来还想起来给你做你最喜欢的阳春面,也不知道你怎么会喜欢上江南那边的美食,娘可学了好久!”

正要吃完面,房间外边,脚步声响起,穿着一袭雪白狐皮大裘的中年美妇带着一个二八年华的貌美女婢大步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