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大脑飞速运转,快速思考对方这句话什么意思。
“是原主查了什么不该查的案子吗?”
“还是原主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
“或者原主掌握了什么某人、某案、某个势力的证据,从而得罪了什么人?”
“亦或者……”
短短四个字,让许默联想到了很多。
可惜,信息不对等,他知道的太少了,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不过,不可确定的是,此人跟许默认识,之前应该还合作过,但处于敌对关系。
准确来说,双方应该维持着某种平衡。
但是,原主做了什么事情,打破了这份平衡,从而威胁到了对方。
于是,对方布了这么一个局,以此来陷害许默。
那么问题来了,以原主的身份,会跟什么人达成平衡呢?
老师?
同学?
亲戚?
这三类人,许默直接排除了。
不是不可能,而是可能性非常小。
剩下的只有警察、受害者、受害者家属、被原主送进去的犯罪分子、犯罪者家属。
在这五类人当中,许默首先排除了受害者和其家属。
原因很简单,许默虽然不知道原主之前是怎么样的人,但他以侦探的身份,破获案件,给受害者一个交道,对方不说感激自己,至少不会仇恨自己。
除非许默是魔探,打着查案的旗号,对受害者和其家属吃拿卡要。
有这种可能吗?
当然有,但很小。
除非他不想在这行混下去了。
其次,是进去踩缝纫机的犯罪者。
正常情况下,能让侦探参与的案件,要么是没有闹出人命,但影响很大的高智商犯罪,要么是警方纠正未破的命案。
但不管是哪一种,这两种人一旦被捕,刑期都不会短。
除非这个国家的情况跟日韩那样,犯罪者才有可能早早出来。
不过,以许默这几天对警方的观察和了解,这种情况可以直接排除。
如此一来,就只剩下警察和犯罪者家属。
按理来说,许默不应该怀疑警察,毕竟他们是合作关系。
但也正是因为如此,许默反而觉得警察的嫌疑更大。
警察和侦探,一个是体制内的,一个是社会人士,双方既是合作关系,却又是竞争关系。
警察破获一起案件,那是天经地义的,这是他们的本职工作。
侦探破获一起案件,那是能力、智商的象征。
同时,又狠狠打了警方的脸。
即便案件最终没能破获,人们也不会责怪,更不会承担什么责任,警方就恰恰相反。
双方合作,侦探要名和利,警方则要真相和荣誉。
看似互利互惠,但侦探又会被警方厌恶。
尤其是对警方高层来说,这种厌恶的情绪会更深。
但很多时候,警方又不得不向外界求助。
如此一来,双方就处于一个很微妙的平衡点。
一旦做了他不该也不能做的,查到了不该也不能查的东西,那就过界了,双方的平衡就会打破,从而引来对方的针对。
轻则,言语讥讽,或者不再合作,也不再理会;
重则,按照规矩办事,甚至可以利用某些破绽和漏洞,将他送进去。
毕竟,任何一个世界,都是非黑即白的,也不是任何事情都能拿到台面上说的。
如果原主真的这么做了,那他确实过界了。
同时,许默也想到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