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天啊,这怎么能顶得住啊(1 / 2)

叶文他们在步行街上买了大包小包的东西,按照计划,他们下一步应该去【怡然炒饭】。

他们来到建民路走到通往【怡然炒饭】的巷子里。

“这是什么地方,这巷子真够深的,而且还很暗。”

林梦玲心里有些害怕。

叶文也没想到,这里居然连个路灯都没有。

上次来的时候,是大白天,所以没有感觉一丝恐怖。

没想到现在七八点时,这个巷子里就黑得很离谱,就像和外面不是一个时间点。

见状,叶文将林梦玲轻轻搂了过来,右手搭在她的肩上。

可能是因为她有些害怕吧,她竟然没有意思反抗。

叶文右手刚碰到林梦玲的肩膀,就有一种柔软感侵入叶文心中。

不自觉地捏了一下。

没反应?再捏一下。

叶文感到舒爽,甚至有些感谢这个深巷。

忽然,林梦玲居然颤抖了起来。

这才让叶文意识到,林梦玲是很怕黑的,她曾经说过,她小时候被人关过小黑屋。

可能从那时起黑暗就是成了她的心理阴影吧。

“你别怕,有我在身边的。”

叶文将林梦玲搂得更紧,林梦玲也很自觉地将头栽在叶文的胸口上。

他们艰难地一步一步走着,不一会,【怡然炒饭】的灯光稍微照亮了些许深巷。

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了【怡然炒饭】。

“喂,你可以放手了吗?”

林梦玲羞涩地轻语道。

“哦。”

叶文赶忙松开了手。

他们进了炒饭店,点了两份回锅肉炒饭。

热腾腾的炒饭一上桌子,叶文就端了起来猛吃着,就像饿了十几天没吃过饭的人一样。

“你慢点吧,没这么夸张!”

“可是太好吃了啊,你不信,你尝尝。”

林梦玲可是千金出身,怎么可能吃得下这种路边摊。

她不经意间露出鄙夷之色。

炒饭?能好吃到哪里?

不就是饭和肉混合的料理吗?

和其他路边摊一样,吃了后会拉肚子的。

见叶文强力推荐,林梦玲也不好拒绝。

想着试吃两口,就说吃饱就完事了。

林梦玲缓缓拿起勺子,挖了一勺带肉的饭送入嘴里。

咀嚼了起来,随着喉咙微吞,脸上马上浮现一道红晕。

“不好吃吗?那我把你的份也吃了。”

叶文已经吃完自己的那一份了,正准备伸手拿林梦玲的。

林梦玲刚才吃了那一口后,一直阴沉着脸,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叶文手刚碰到饭碗,‘啪’的一声响了起来。

“别碰!”林梦铃顿时变成一只护食的小狗,对着叶文发出警告的声音。

“好好好,给你吃!”

“没想到你这个大小姐,居然会吃路边的东西。”

“好吃吧!”

林梦铃顾不得叶文,一个劲地吃着炒饭。

明明是路边摊,为什么这么好吃,以前吃的几千块一碗的鱼籽饭。

甚至比不过这碗十几块的炒饭。

好吃,太好吃了,能吃到这碗炒饭真是太幸福了。

叶文见林梦铃吃得这般香,还是挺高兴的。

看她吃饭也挺无聊的,想起来炒饭店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想让林梦铃尝尝炒饭。

还有一个目的需要达成。

“老板,你最近看见那个小子了吗?”

叶文缓缓走到坐在门口的老板。

“没有啊,那小子从上次和你来了以后,再也没有见着了。”

老板坐在立牌的一旁,翘着二郎腿,深深吸了一口手中的烟。

然后呼出烟气,“不来也好。”

“老板,此话是什么意思?”

“你别看现在冷冷清清,没有一个人。”

“其实白天可热闹了,总是有穿着绿色衣服的小混混在店门口蹲守。”

“我打听了一下,都是在等那小子的出现。”

说到这,老板向地上戳灭手中的香烟,起了身,笑嘻嘻道,“说来也感谢那小子,让我白天的生意这么好!”

叶文微笑示意,就近着扫视了四周。

如老板所说,总有人在监视着炒饭店。

而现在,叶文能从幽深的巷子中,看见几双眼睛注视着自己。

心里很是庆幸。

看来那小子不傻,还挺会躲藏的。

老板起身回店里后,叶文也回到了林梦铃身边。

一看,林梦铃已经将炒饭吃得一粒都不剩了。

居然还在舔着饭碗。

“够了,够了。”叶文拉着林梦铃的衣袖,“多丢人啊。”

“太好吃啊,不能浪费啊。”

“你这哪是大小姐啊,没大家大小姐吃得像一个乞丐一样。”

林梦铃瞪了他一眼,继续吃着。

几分钟后,林梦铃终于满足了,放下了碗。

“可以走了吧。”

林梦铃点了点头,看见叶文眼里充满了期待。

不会在想着什么变态事情吧。

林梦铃走出炒饭门外,抬头一看天空,马上想起了什么。

“糟了!”

“怎么了?”

“现在几点?”

叶文掏出手机一看,“七点五十了,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