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了公司后,几乎没有多说一句话,他们直接将骆七带上了巡逻车。
渐行渐远地是身后杂七杂八的议论:
“居然一点都不反抗,肯定真犯了什么事。”
“听说是偷东西,也不知道偷的什么。”
“不是吧,干什么不好,居然当小偷。我前两天新买的钢笔不见了,不知道是不是她偷的。”
“那可说不定。你们听说没有,她来我们公司之前在上一家公司待不下去,是因为偷人。”
听到这里,大家更加唏嘘。
来到警局的一番调查之后,一切都确定了,骆七供认不讳,他们将手机还给了她。
“除了你们两个,还有别人吗?”
骆七摇头:“没了。”
“不想给自己争取机会?”
骆七抬头看着跟她说话的这个男人,像是考虑了两秒:“没有了。”
随后的时间就很紧张,马上就要进看守所了,且事发地并不在融城,而是远在外地的林州,眼看就要深秋了,他们让她准备点衣服什么的,另外还有些手续要办。
“喊个人过来给你买点东西吧,这里最多只能待一个晚上,明天一早林州那边就来人了。”
骆七握着手机,久久都没有动。
大约过了十来分钟,她拨通了父亲的电话。
“我要去坐牢了,帮我准备点过冬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