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男人是他这么久以来,遇到的唯一一位在技巧上远胜于他的人,这是他从未碰见过的情况。诺萨相信,如果这个男人生活在圣领,必然将成为一代武学大师。
但是,这不是他为之让步的理由。
“他已经站不起来了。”
“可是他的幻术,并没有失效。”易大师淡淡道,诺萨再是看向他手上的这个傀儡的脖子,果然,那小东西又消失不见,而且气息全无!
自己的破幻只能破开一个幻术,如果幻术师再次施加幻术,他就没辙了。
但是,这家伙明明连站都站不起来了,他竟然能感应到自己的幻术被破,继而再施加一次幻术!
想到这里,诺萨回过头去,看向那个倒在地上的青年,他的眼角还在抽搐着,可是却冷冷地怒瞪着自己,仿佛在说着什么。
还真是倔强到一定程度!诺萨冷笑,封鎏的倔强让他鄙夷,可此时,却也在鄙夷之外,多了一份异样的感觉——一种莫名的佩服,就好像看到一个守财奴宁愿放着大好的人生不过,却非要抱着他的金山银山,然后沉入地狱之中一样,令人不得不“佩服”这样一份执着。
那么,我就打到你放手好了!
“你不许过来!”看到这坏人再一次走向这里,阿狸不由地紧张起来,“你再来,再来我就要动手了!我告诉你,我可是很厉害的!”
阿狸的威胁并没有被诺萨放在眼中,他依然大步而来,准备随手将这个女人推到一边,直到那湛蓝色的火焰忽然从那个穿着大红袍的女孩身上燃起,继而向着自己扑了过来。
这火焰似乎并没有多强,诺萨一巴掌就把这火焰拍灭,但是走来的步法,却猛然一滞,这竟然是能灼烧精神的火焰,诺萨分明感觉到自己的精力瞬间被灼烧了一下!虽然那灼烧掉的精神力不多,但是足以震撼到诺萨!这火焰竟然夹带着精神攻击!?
在大陆上,能夹带精神攻击的魔法,理论上只有光明与黑暗,但眼前的情况,还有这诡异的湛蓝色火焰,是超出了诺萨的认知情况——他曾经在大陆四处游历过十多年,还是第一次发现这样诡异的情况。
诺萨不会知道,如果他不是灵魂强大,那么被灼烧的,就不是一点点的精神力,而是他的生命力了。
但紧接着,又是两团火焰而来。这一次诺萨打算小心应对,抽出自己的剑并灌注上能量,想要将火焰“切碎”,但是,那两团火焰依然我行我素,穿透了十字剑,再一次灼烧掉诺萨的许些精神力!
这一下,诺萨是真的心惊!再一次看向眼前这个女孩,却是震惊中。警惕了起来!
他看走眼了,这个女孩,绝不是那种仅仅知道依靠男人的女孩!她这一招故意的蓝色火焰,足以对付这个大陆上普通的武者与法师了。这个女孩没有用最擅长的媚术对付自己。而是用这火焰,这让诺萨觉得她也不是那么的可恶。
但是,诺萨没有停下他的脚步。
因为那火焰,也仅仅是能对付这个大陆上的普通武者和法师而已了。
手中凝聚能量,诺萨随手这么一挥,便将小心地防备在封鎏身前的阿狸给震退好几步,却也完全没有震伤阿狸,但是阿狸却发现。自己的双脚有一种麻木的感觉,让她双脚无法动弹。
“你的固执让我佩服,为此,你似乎连小命都能不要。”丝毫没有理会一旁阿狸的苦苦相求。诺萨低头,冷冷道,他看着封鎏睁开的眼中,那眼神就知道,封鎏此刻也是在看着他。而且,不单单是看着他,那深藏在眼神之下,还有深深的思索。
和之前的眼神不同了。诺萨敏锐地感觉到这眼神中的变化。
之前。就仿佛是一个赎罪之人,忍受各种折磨。以追求心灵的宁静一样。
但现在,就仿佛潜藏在水底的鳄鱼。随时准备突起猎杀猎物一样的感觉!竟然让他感到了危险!
“如……”封鎏想要开口说话,但是很难,他的嘴巴动一下,肌肉就要给他抽十下,不得已,便是用精神之预道,【如果我能不要命,你现在就已经没命了。】
诺萨也许不如里德那般的聪明多智,但是不代表他听不懂这话的意思。
他还记得,封鎏之前说过什么,他虽然无法打败他,却有能力,杀了他。之前,诺萨还仅仅把这话当做玩笑,当做撑面子,但此刻,却察觉到一丝危险来。
他不知道这危险从何而来,这卑鄙小人无非就是施展些剧毒罢了,就算是这个大陆最强大的毒药,只要有圣徽.复苏在,他中了,也能安然无恙!
“只会嘴巴逞强,是没用的。”诺萨冷笑,再一次抬脚狠狠踩下。
这一次,他踩的是封鎏的大腿。诺萨知道,这小子的胸骨已经裂开,再踩就要出人人命了。
封鎏想要躲闪,但是不可能,可这一脚最后没能落在封鎏的腿上,因为诺萨顿住了,收回了他的脚。
没有人可以改变诺萨的意志,但不代表没有魔法可以。
魅惑妖术。
身上粉红色的魔力正在散去,诺萨看向了他身侧的阿狸,嘴中喃喃着什么,缓步而去。
那步法,缓的就放佛是怕稍重,就会将什么宝贵的东西打破一样。
阿狸知道召唤师似乎不喜欢自己用魅惑妖术。但刚刚她已经顾不得许多了——其实她倒不是很理解召唤师有些反感这个理由,这魅惑妖术在她看来就是个激活然后用来让对方麻痹的技能而已,又不用真的让她来卖自己——她无法看着召唤师继续被踩,她只觉得心头有一种无名的怒火燃烧了起来。
一种从未来过的愤怒。
为什么这个人柴米油盐皆不进呢?
召唤师是个好人,他从来不主动去侵犯任何人,总是尽自己可能的帮助别人,并且他是那么的慈悲,每次行事总是担心伤害到他人。阿狸知道这些,她也许单纯,但绝不是单蠢,她知道这个世界上的好人不多,坏人一把一把的,这些坏人就好像在丛林里的老虎,从来是想把其他的小动物抓去吃掉,绝不可能分食给其他的小动物。
身为曾经在森林里到处躲避各种天地,还要去找食物的狐狸,阿狸怎么可能不知道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她比任何人,任何英雄,对这样的法则都有更深的体会,因为在森林里,猎杀,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借口!不像在人类社会,杀一个人,还需要一大堆的证据与理由来帮自己免去受人们自己制定的法则的责罚。
所以,当阿狸发现人类社会的法则和她所熟知的法则完全不同,而且更加复杂时,就忍不住晕了头了,在试着几次表现自己的想法和立场,结果被周围人毫不留情的嘲笑。但她又极度渴望融入这个对她而言全新的社会之中。因为,在这里,她不必担心每天吃不饱,睡不稳,她还可以学习到许多在森林里学习不到的有趣知识。
更重要的是,她发现,她能从周围的人身边吸收那些飘逸出来的元气,这有助于她的修炼。于是,她终于捉摸出了一套适合她生存的办法。
比如,在人类形态的时候,衣服的胸口可以拉低一点,而下摆则可以拉开一点,衣袖也可以裁减开,好让让肩膀露出来一些,这样一来,就算自己说错话做错事,那些人也不会怪罪于她,甚至还会帮她映衬着解决麻烦,而她也没有损失——虽然她一直都没有想明白这其中缘由。
再比如,在身上系一个可以发出清脆声音的小铃铛,没事的时候拿跟帮帮糖舔,遇到不懂的问题,或者遇到想要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时候,用露出无辜的表情说出来,这样一来,就没有人会嘲笑她了!只会跟他更亲近,而且还会给她耐心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