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您真的打算这么做吗?”
坐在梳妆镜前,我看着双眸通红的小玲,心有不忍。
明明得病的是我,可是小玲这孩子却比我还要难过。
“你觉得我把头发剪短了,会很丑吗?”
小玲匆忙摇头:“小姐本来就很美,不管是长发还是短发,都很好看。”
“那你这是在哭什么?”我看着情绪有点儿失控的小玲,实在担心她以后能不能照顾好康仑。
“可是,小姐您将长发留到这么长,不就是为了结婚穿上婚纱的那一天吗?马上就要结婚了,您现在把头发给剪了,您……”
话说到这里,小玲终于还是忍不住抹起了眼泪。
我微笑着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对啊,我一直期盼着可以做沈康伦的新娘,一直期盼着可以堂堂正正地挽着他的手,陪着他、陪着他一生。
可是……
我好像已经做不到了。
只是随便摸了一下长发,一小撮发丝便脱落,静静地缠绕在手指尖上。
一开始看到自己大把大把的脱发时,我就如同见了恶鬼一样,吓得惊慌失措,双腿一软直接跌坐在地上,害怕的泣不成声。
而今,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自己,习惯了接受命运。
“想那么多、做那么多,不就为了一个‘美’吗?”
我朝小玲招了招手:“你靠我近一点儿。”
小玲走到我跟前,席地坐在了地毯上,而我也跟着她坐在了地毯上,将头枕在了她肩上。
小玲是我父亲的保镖的女儿,比我大上几岁。我是跟着她一同长大的,几乎可以说是青梅竹马。
她就像大姐姐一样照顾我,跟着她,我总是能够很安心。
哪怕是我得知了自己得了癌症,哪怕是我知道自己再过不久就快要死了,有她和沈康伦陪在我身边,我就可以很安心,就可以很安心地去接受属于自己的命运。
“小玲。”
“恩?”
“我爱沈康伦。”
“恩。”
小玲还在哭,她抽泣的声音惹人心疼,轻微哆嗦的肩膀硌得我脸疼。
“你说,我死了,他能好好地生活吗?”我闭上眼睛,在漆黑中一想到沈康伦以后不会好好地吃饭,好好地面对生活,就心慌不安,这不知道还剩多少口气的身子就害怕的忍不住痉挛。
与沈康伦认识的契机,是我收到一服装品牌的邀请,为他们的新品牌拍摄一组照片,而沈康伦就是时尚杂志社的总编。
那天,一位新晋的女模特和我产生了矛盾,说我仗着自己大牌,弄脏了邀请方的衣服却死不承认。
我虽然并不乐意与那新人争辩,却也因为在场的人众多,不得不替自己辩解上几句,可因为没有认证无证,有点儿百口莫辩。
还好沈康伦及时出现,替我解了围。
沈康伦是一位极其优秀的人,文质彬彬,温文儒雅,让人不禁怦然心动。
他是一个工作狂,没日没夜地工作,几乎将自己的心血都拿来浸了工作,想想都让人心疼。
我第二次再见沈康伦,是想找了个想感谢他的借口去他的公司探望他,却在他的办公室里看到了面如土色的他。
那时,他上身穿着一件极其普通的白衬衫,袖子高高地卷到了手肘处,衬衫最上面的两粒纽扣没有扣上,露出他如刻刀精心雕刻而成的锁骨。
他摇摇欲坠地站起身,俊朗的面容此时却如蜡色,实在是让人揪心。
“张媛小姐。”纵然胃病犯了,他依旧勉强地保持着脸上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