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性格决定命运
一月一日上午,唐恩在诺丁汉城市球场宣布森林队下个赛季将自由引进大卫.贝克汉姆。这个条消息在西班牙和英格兰都引起了轰动性的影响。
之前大家都在猜测贝克汉纳姆离开伯纳乌,也一定会去洛杉矶,因为他老婆喜欢好莱坞的花花世界。
没想到……一向很听维多利亚话的贝克汉姆在一次竟然违背了妻子的意愿,坚持要留在欧洲,留在世界足坛的中心。
就在新闻发布会结束后一分钟,诺丁汉森林的官方网站上首页全屏刊登了有关贝克汉姆免费加盟的消息。
与此同时,在城市球场附近的诺丁汉森林周边商品专卖店里,引有贝克汉姆名字的24号球衣全部被放到了货架上,然后在半天之内被闻风而来的森林队球迷抢购一空。
这都是早就准备好的,唐恩还记得当初贝克汉姆去了洛杉矶银河队之后,银河队迫不及待的提前出售贝克汉姆的球衣这件事情。
于是他向艾伦提议,是不是可以尝试提前销售引有贝克汉姆名字的森林队球衣。
反正半个赛季之后,贝克汉姆铁定是我们的人,早卖球衣晚卖球衣都无所谓,早卖半个赛季的球衣还能多赚半个赛季的钱。
艾伦觉得这个主意很好,于是就照办了。上午之后统计出来的销售数量让他眉开眼笑。
范尼斯特鲁伊加盟的当天,球衣卖出了七百二十件。
而宣布贝克汉姆加盟的消息之后,半天就卖出去了一千三百件。
几乎是范尼斯特鲁伊的一倍,要不是艾伦.亚当斯刻意控制了球衣的数量,恐怕还要更多。
唐恩下午接到了两个电话,第一个来自曼联,给他打电话的人正是曼联的主教练弗格森。
“托尼。你又抢了我地人。”话是这么说,唐恩却没从语气中听出弗格森有丝毫怒意。
所以他笑嘻嘻的回道:“难道曼联也在偷偷联系贝克汉姆的经纪人?”
“那不可能,我们不需要三十一岁的贝克汉姆。
”弗格森这话说得有些绝情,不过也符合他的一贯作风,老了的,跟不上球队需求的就必须被淘汰,他只从球队角度老考虑更新换代的问题。
唐恩对着电话吹了声口哨,这回答真干脆。
“我只是有一个问题。希望得到你地解答。我知道贝克汉姆不肯回英格兰,因为他对曼联的感情,他曾经说过他不会回来,是不想和曼联做敌人。
你是怎么说服他的?”弗格森承认在知道贝克汉姆竟然选择回到英格兰加盟诺丁汉森林之后非常吃惊,他对托尼.唐恩这个人的兴趣也越发浓厚了,所以才迫不及待的打电话过来。
“很简单,我对他说,在诺丁汉森林和曼联队比赛的时候。他可以不进入大名单。这条件可以被写入合同得到保证。”
弗格森“啊”了一声,这个答案和他猜想的差不多。不过这条款通常是在西班牙联赛中用的比较多,而且贝克汉姆现在效力地皇家马德里更是使用这条款的“老手”。
其实这么做有些违背“公平竞赛”原则,因为这等于变相削弱了对手的实力。所以当初被皇家马德里抛弃的乌拉圭后腰巴勃罗.加西亚就说这是一条“大便条款”。
唐恩肯这么做,也真是为了拉拢贝克汉姆不择手段了。
“但是。他拒绝了。”唐恩接着说道,让弗格森吃了一惊。
“拒绝?”
“他不接受这个条件。你知道他是怎么给我说的吗,爵爷。”
“说来听听。”弗格森沉默了一下,然后说道。
“我是职业球员。既然答应和森林队签约,就是森林队地一员。因为对曼联队的感情而拒绝出赛,有违职业道德。这是他的原话。”
这次弗格森沉默的时间更长了,以至于让唐恩以为电话断线了呢。
过了好一会儿,唐恩听见电话那头隐约传来一声叹息。
“我还是奇怪,你怎么说服他和维多利亚那个女人作对地?”
弗格森讨厌维多利亚是世人共知的,曾经有人在一次聚会上问弗格森:“给你一把手枪和一颗子弹,你会射谁?温格还是维多利亚?”弗格森则笑道:“可以给我两颗吗?”足见他对维多利亚的厌恶到了何种程度。
所以他这么说唐恩一点都不意外。
“我觉得我没有说服他和维多利亚作对。我甚至都没有尝试劝说贝克汉姆这么做,他很爱自己的妻子,我看得出来。”
电话那边传来一个从鼻中发出的声音:“哼。”
唐恩不以为意。“是大卫他自己说服了自己,然后又说服了维多利亚。”
“自己说服自己?”
唐恩闭上眼睛想起自己还是一个球迷时,对于这个赛季皇家马德里所发生的一切都了如指掌,那几乎就像是一部惊险刺激,悬念迭生的电影。
他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看到电影地结局,因为在赛季结束前他就穿越了。但他看到了这部电影中改变既定结局的转折点和关键人物的回归。那个结局是什么。
就已经不难猜到了。
“自从离开了曼联,贝克汉姆的职业生涯就不太顺利。尽管他的钱是越赚越多。但是在足球场上取得的荣誉却是零。”
弗格森接腔:“我早就说过,如果没有维多利亚那个女人,他完全可以取得比现在还要高很多的成就。可他不听,他爱那个女人……这个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混蛋。”
唐恩静静等待弗格森发泄完毕才继续说道:“不过在皇马地前几个赛季还算马马虎虎,他在商业上地巨大价值让他在球队中也拥有不可动摇的地位。
他……几乎从来没有被排除在首发名单之外过。但这个赛季,卡佩罗那家伙去了皇马之后,一切都变了。
贝克汉姆发现自己已经不再受人重视,就连一向支持他地俱乐部都打算将他清理出去。
媒体门说他是皇家马德里三个赛季以来一无所获地罪魁祸首,球迷们因为球队战绩的糟糕将怒气发泄到了每一个球员身上。就连贝克汉姆他也不例外。
球队内部自成派系,更衣室气氛一团糟,主教练的不信任,频繁伤病,世界杯的惨败,被排除出国家队大名单……他已经濒临完蛋了。”
这次弗格森没说话,而是安静的等唐恩继续说下去。
“他才三十一岁,就必须要去美国那种破地方度过自己职业生涯的最后几年。我认为去美国和去卡塔尔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都是沙漠。其实我什么都没说。
我的劝说很失败,他一拿出家庭做挡箭牌,我就无法继续劝说了。但我相信贝克汉姆一定很不甘心目前这种情况。”
什么情况?几乎要被全世界遗弃了的情况――所有人都可以自己面前耀武扬威,宣判自己地死刑。
一张张带着幸灾乐祸笑意的脸,都盯着他,期待着他犯错,期待着他倒霉,期待他坠入万劫不复的地狱深渊……那种感觉。很不好受啊。
到了绝境,贝克汉姆反而看清楚了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钱?他赚得已经够多了,而且还将继续赚下去。他不缺钱。
荣誉?一个职业球员,在俱乐部中所能拿到的冠军几乎都拿到了。世界杯以他的年龄来说,也没什么盼头……他不缺荣誉。
那他缺什么?
“……他缺的是尊重。不是尊重他这个全球头号娱乐球星。或者什么万人迷。而是作为一个职业球员的尊重。
大部分人提及他都只会当他是一个靠脸蛋和老婆赚钱地软蛋,球技平平还能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只是因为他长得漂亮。
西班牙媒体不都说了吗,作为球员要想成功需要什么?首先需要一张漂亮的脸蛋。然后才是努力训练提高球技。脸才是最重要的,腿怎么样……不在乎。
你瞧,大家都这么认为,贝克汉姆不甘心了。他要重新证明自己依然是一名合格的职业球员,双脚比脸蛋更重要。
但如果他去了美国,就彻底坐实了大家对他的这番看法,连反击地机会都没了。所以他不能去,他要留在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