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这么跟你说吧,那女人长得比天仙还要漂亮,我这辈子就没有见过这么俊俏的女人。”
“说不定是远嫁的千金,意外闯到了云岚山?”
“你管他那么多干什么?这里是北境,就算是天王老子也管不着。”
听到兄弟们的议论,铁胡子也极为兴奋。
北境虽然富裕,可是大大小小的城池,全他妈学北溪县那一套,扩建的犹如铁桶一般,别说山匪流寇,即便是正规军,想要攻克北境的县城,都要付出巨大的损失。
自从铁胡子带着弟兄们来到北境,还没有做过一笔像样的“生意”。
就算是偷袭村庄,把村子掘地三尺,能够搜刮的东西也极为有限。
就在前几天,伪装成百姓的探子,意外发现了一支初来乍到的队伍。
这队伍人数顶多才三十人,而且都骑着马,每匹马的屁股上都挂着一个大大的布袋,探子猜测,这些布袋里全都是嫁妆。
因为探子亲眼瞅见,队伍里有一个美若天仙般的女子。
凭借铁胡子的经验,基本可以断定,这支队伍应该是送亲队,某个外地的千金小姐,嫁到了北境,一路护送而来。
不仅带了很多嫁妆,凡是外嫁的千金小姐,身边也必定有陪嫁丫鬟。
只要干成了这票,铁胡子不仅可以得到一个美若天仙般的压寨夫人,还能一口吃饱,赚得盆满钵满。
一想到这,铁胡子就安耐不住心中的躁动,立刻大声下令:“给我上!”
“山上除了那千金小姐之外,发现的其他女人,都归你们了。”
“千金小姐身边必定有陪嫁丫鬟,丫鬟自然也俊俏无比。”
此言一出,许久不见女色的山匪们,立刻发出了野兽般的嚎叫,纷纷提起武器,朝着山上冲去。
殊不知,天机营卫士早已经在山林间窥探已久,做好了完全准备。
随着密密麻麻的山匪冲上来,武尉也当机立断,直接下令:“杀!”
二十个天机营卫士,从各自藏身的位置跳出来,没有任何战术安排,以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向着乌央乌央的山匪冲去。
这些穿着破布衣,手持柴刀或是斧头的山匪,遇到身披甲胄,精锐到了极点的天机营卫士,结果可想而知。
面对这种乌合之众,天机营武尉甚至连步槊都没取,直接手持刀盾,扑上去便是一捅砍杀。
仅仅是一眨眼的功夫,就有三名山匪被武尉砍杀。
还没等周围的山匪回过神来,又有一人被砍掉首级。
对付这样的敌人,刀盾要远比步槊好用多了,因为根本就不存在僵持和破甲等问题。
除了武尉,其余天机营卫士也斩获颇丰,全都见了血。
仅仅是一个照面,漫山遍野的山匪就被干掉了接近五十人,原本斗志高昂的山匪,瞬间成了霜打的茄子。
他们哪里见过这么骁勇彪悍的战士?等回过神来以后,直接哭爹喊娘,连滚带爬的朝着山下跑去。
“快跑啊,不对劲,这些人根本就不是送亲的家丁。”
“他们身上全都穿着甲胄,妈的,被骗了。”
“狗日的探子,究竟有没有看清楚?那些麻袋里装的究竟是嫁妆,还是武器甲胄?”
“转眼就被干掉这么多兄弟,这些人比正规军还要恐怖,再不跑,小命可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