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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榆头一回觉得,记忆力太好也不是件好事。

文章倒背如流,可不就露了馅。

“咳咳——”韩榆欲盖弥彰地清清嗓子,“二哥你误会了,我只是在检测自个儿的背书情况。”

韩松睨他一眼,并不言语。

韩榆被他看得心虚,忙不迭转移话题:“二哥,三叔不是也在镇上读书吗?你们回来半月有余,我还从未听三叔读过书呢。”

莫非他习惯默读?

可在韩榆看来,大声朗读远比默读更便于记忆。

韩松轻描淡写道:“不必管旁人如何,明日我要考校你《大学》的背诵,如有一处错漏,或是又以‘口’字胡乱替代,罚你五张大字。”

韩榆:“???”

背书对韩榆而言算不得什么难事,只是被韩松的无情震住了。

见识过韩榆的识字速度,韩松就又给他安排了另一项功课——练字。

左右每日都要反复书写练习当日所学的文字,韩松便开始指点他的书法。

韩榆有心练字,偏又手腕力道不够,每回都写得软塌塌的,像是猫尾巴胡乱拂过,瞧着乱七八糟。

韩松每每看了,也不批评,只让他继续练。

他说,字练得好也是一个加分项。

韩榆对此深信不疑,高呼三声“二哥你真是个大好人”,连发三张好人卡,勤勤恳恳地练起大字。

只是才过三日,韩榆就累得不行。

即便有小白的治愈加持,他的手腕还是酸痛难忍,稍微动一下就疼得慌。

若是再来五张,怕是要废了。

奈何在兄长的血脉压制下,韩榆自知反抗无效,亦明白二哥是为他好,连忙义正词严地表示:“二哥放心,这回我绝对一字不错。”

韩松:“希望如此。”

韩榆这厢全神贯注诵读文章,韩松的思绪却飘远了。

昨天,是韩榆将他的书丢进灶塘,焚烧殆尽的日子。

这一世却没有。

韩榆不仅没有烧了他的书,还同他颇为亲近,对学习也是充满了热情,毫无懈怠躲懒的苗头。

那是不是意味着,一切还有转圜的余地?

韩榆会成为他理想中的好弟弟,不会在日后对他痛下杀手。

大越也将繁荣昌盛,强到别国不敢生出觊觎之心。

还有凌先生。

他是否可以早日找到凌先生,报答前世的知遇、救命之恩?

韩松阖了阖眼,一丝清风吹进胸口,掀起一阵名为期待的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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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是腊月三十,亦是大越百姓合家欢聚的除夕。

这天清晨,韩榆在刚养成的生物钟的影响下醒来。

萧水容将散发着皂荚香的袄子放到韩榆枕边:“榆哥儿再睡会儿,晚上要守夜,觉不足怕是熬不了一夜。”

韩榆倒是觉得还好。

古代没有电子产品,亦不需要半夜出任务,这段时间他天黑不久后就睡了,睡眠时间比往日一年加起来还要多,可谓精神头十足。

“今日二哥要考校我背书情况。”韩榆恋恋不舍地告别了温暖的被窝,“早睡早起,才能长得高呢。”

一旁韩宏晔为韩榆抚平袄子上的褶皱:“看来榆哥儿日后要长得比爹还高。”

韩榆费力仰头,去看体型健硕的父亲,以及他鼓鼓囊囊的肌肉,心说倒也不是不行。

天知道他以前有多羡慕隔壁的零六号实验体。

细胞的生长速度是其他实验体的百倍,当韩榆满一周岁时,零六号都已经长成一个战斗力满级的肌肉男。

可把韩榆羡慕坏了。

韩榆展望了一会儿美好未来,飞快穿好衣服,吃过饭直奔隔壁西南屋。

韩树坐在门口编篮子,手指在竹篾间灵活翻飞。

瞅见韩榆,他咧嘴笑:“榆哥儿可是来找松哥儿?”

韩榆点头,韩树指了指身后:“你二哥在屋里看书,自个儿进去吧。”

韩榆脆声应好,抱着书本进了屋。

韩松依旧着一身青灰色短袄,笔直如松地坐在窗前,侧脸认真而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