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看的眼睛,好有气质的脸蛋。
“小姜宁,你天生就适合做明星。”廖廖发自肺腑的夸赞道。
然而。
小女生对这个职业却没有丝毫的认同。
“我不喜欢当明星,不对,我不喜欢娱乐圈。”
廖廖身为大半个娱乐圈的人,当然也知道娱乐圈里的那些污垢的事情。
但考虑到今天来的任务。
她还是委婉的开口道
“其实,娱乐圈也不是都如你想的那样…”
“专业的歌手和演员,只要专心对待自己的作品,发光发热那是迟早的事情。”
姜宁知道廖廖说的是事实。
但这并不妨碍她对这个行业的忌讳。
所以她只是笑了笑,并没有接话。
不过。
廖廖并没有放弃。
而是直接拿出了一个合同,放在桌上,递了过来。
“这是新的合同,你有什么要求可以直接提。”
这么直接吗?
姜宁接过合同,低下头,看了起来。
结果没看多久,她的眉头就紧促了起来。
其实其他方面的变化都不大。
主要就是加了一个选项。
一个是让姜宁来唱这首歌,后续受益分给她本人40,娱乐公司拿60。
要知道,一首正常发行的歌曲,所带来的受益,可不是之前15万就能打的住的。
版权,唱片,磁带这些,满打满算,正常在榜单的歌曲,分到歌手手上的,至少是15万的五倍乃至十倍。
而另一个选项依旧是15万一首歌,以及冠名权和后续不超过1的名誉分成。
这两个条件放在一起,说实话,姜宁对第一条是有点心动的。
但考虑到自己眼下的状态,想了想,她还是选择了15万那个选项。
可就在她准备签字的时候。
对面的廖廖却给她提了另一个建议。
“5万现金,原唱权以及20的歌曲后续收益。”
“换你3年10首质量不低于(路过人间)的歌曲。”
“当然,那10首歌曲的合同不低于普通歌手的分成合同。”
普通歌手的分成合同就是最低30以上的后续收益。
说实话。
这个条件其实说很不错了。
十首歌,对姜宁来说,也就几分钟的事情。
但既然都放在谈判桌上来说了,姜宁也不可能对方开什么价,她就一并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