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伪君子和真小人(1 / 2)

朱由检今日的这波操作,让十二位内阁大臣有点转不过来。

督查院和大理寺的权利无限扩大,一个设立地方衙门,监察天下官员,拥有监察所有大小官员,还拥有监察地方政务的权利。

更是可以缉拿证据确凿的官员,提交给大理寺审判,,,,,,

而大理寺,直接执掌大明天下审判之权,而且是唯一的审判衙门,连刑部都不能插手其中。

至于刑部,可以说是被剥夺权利最大的衙门。

没有了审判权,刑部的权利大大缩水。

当然,也不能小看如今的刑部,毕竟刑部衙门遍布天下,管理地方衙役,拥有缉拿、审讯之权。

不过如今受到督查院的监督,很多手段不能再用。

这就是朱由检早就想设立的大明三司法衙门。

三个衙门相互监督,相互协作,共同保证地方的安稳,共同保证大明官场的清廉。

当然,别说大明官场,就算是再过数百年,官场也不会清廉。

但至少能将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大局能够稳定,不出大问题,就是朱由检想要的。

督查院设立的检察院和监察院,就是后世的检察院和反贪局罢了。

朱由检这么做的原因就是为了控制大明官场贪污成风的局势。

至于大理寺,就是后世的法院,专职审判,不参与其他活动,完全就是为了保证大明律令的公正。

至于刑部和地方提邢使司,相当于后世的公安局。

“左都御史施邦曜统管检察院,右都御史李邦华统管监察院,全国各地设检察使司衙门和监察使司衙门,京师御史全部下地方,,,,,,”

“大理寺凌义渠,从今日起入内阁,统领大理寺,在各地建法令使司衙门,负责全国审判定案,,,,,,”

“刑部,熟悉律法,擅于叛案官员,入大理寺任职,,,,,,,”

“吏部、户部、刑部、督查院、大理寺协同,尽快完善相关文案,拿出个章程来,,,,,,”

“从今以后,督查院督查天下官员,刑部负责天下违犯律令之事,稳定一方安稳,大理寺负责断案,叛案,,,,,,”

说完这些,朱由检松了口气,大明帝国的管理体系初步完成,自己的设想总算勉强达到。

至于结果如何,就看自己的手段和那些官员的能力了。

其实大明的制度还是很完善的,只不过很多地方还有漏洞,很多官员的权利太大,完全可以一手遮天,朱由检要做的,就是填补这些漏洞,分解官员手中的权利。

朱由检耗费这么多心思,为的就是分权,无论中央还是地方,很多官员的权利都太大,也就造成了一些巨贪的出现。

而且朋党也是有些官员权利太大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