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瞪着他,忽然又说:“你很喜欢余华这本书吗?”
林逸:“这个我收集过他的版本,这个没有。”
“送给你。”
“什么?”
林逸还在发愣,小青已经把那本余华的活着初版本硬塞到了林逸怀里。
“这本书送给你,我们既然是朋友了,互相赠送东西也是应该的。”小青很豪爽地说。
林逸看看怀里的书,再看看小青,然后说:“那我送给你什么呢,要不,送给你200元钱吧。”
“你啥意思?!”小青狠狠地瞪着他。
林逸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我没别的意思,真的,那你说,你想要什么?”林逸有些郁闷,自己身上真的没什么东西可送了。
“能不能送一张你的照片给我?”
“什么?”
“不愿意就算了。”
“不是啊,我身上没带照片。”林逸解释道。
小青嘻嘻一笑,“这个简单。”说着就掏出了手机,然后对林逸招招手,“过来。”
林逸硬着头皮过来。
小青身边坐着的那位兰花指出差大哥被挤的挪屁股,嘟囔了一声:“讨厌!”
林逸摆姿势,和小青用手机合照。
“你瞧,这不就行了吗?”
林逸,无语。
不远处,苦逼的徐大少刚刚给三位老人家打完茶水,回头想要看林逸一眼,顺便说说自己是多么劳苦功高,没想到一探头就看见林逸正在和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合影拍照。
当即,徐大少就把脑袋缩了回去,不禁感叹,这个老大也太有能耐了,在火车上还能挂点,哎呦,怎么办才好,要不要给香港那个打小报告?不过作为小弟卖大哥是不是不太好?还是算了吧,让他自求多福,只看那女人德性,估计也不是省油的灯。唉,老大的口味偏重啊。
从东莞到南都差不多要21个小时,一路上,到站下人上人,林逸周围的座位换着不同的面孔。
自己身旁的胖女人下去了,换成了一个喜欢打瞌睡的大妈。对面的兰花指大哥下去了,换成了一个戴着耳机听歌,嘴里嚼着口香糖的女孩子。
小青和林逸谈了一路的余华,还有余华的作品,不过大部分时间都是林逸在说,她在听。
她听的很认真。
林逸给她讲许三观卖血记,讲到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却依然用卖血换来的钱来给一乐治病时,她流泪了,说:“许三观真傻。”
差不多把这部书的故事讲完了,忽然小青说,“我在下一站就要下站了,你给我讲一讲活着吧。”
林逸诧异:“你不是看过来吗,还要我讲?”
小青就说:“我喜欢听你讲,不行吗?”
林逸说:“好吧,我讲的不好,请多多包涵”
最后一程,林逸就开始给她讲活着,讲老人“富贵”坎坷多灾多难的一生。
这一次她没有哭,只是在痴痴地想着什么。
小青下站了,对面又换了一个人,一个抱着公鸡的痩老头,抱着的公鸡和他自己一样瘦。
林逸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有些不踏实。他掏出那本小青送给自己的小说,准备翻看几页。
这时,夹在书页中的一张纸条飘落下来。
林逸怔了一下,将那纸条捡起。
只见纸条上用铅笔字歪歪扭扭地写着,大人口手,日月天在这纸条下方,则是很吃力地写着:好相想学会写字阿啊。
顿时,林逸明白了一切。
为什么她会把这本书送给自己,为什么她会说那句话是余华说的,为什么她执意要自己给她讲活着
一个连字都不会写的女孩,却有着成为作家的梦想。也许她以前有机会学习写字,可是生活的重担却没给她这个机会。也许她正在努力地学习写字,可是生活的重担却依旧在和她你追我赶
林逸眼前再次浮现出小青爽朗的笑容,也许自己再也见不到她,但可以保证,以后也绝对忘不掉她,忘不掉她送给自己的这本书。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火车汽笛声拉响,南都车站到了。
林逸帮助三位大师把行李从车上取下,苏雪,小薇,熊经纪等人正在下面等他。
林逸和徐大少陆续下车,最后当林逸下车的时候,忍不住多看了一眼这辆即将再次起航的列车,与小青的相遇,宛若梦一场。
人生就是这么奇妙,而回到家的林逸,也将开始新的旅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