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琼微笑。
“是事实嘛。”
林峰纠正道。
方琼的身上,自有成熟女人的韵味,让人闻之欲醉,摸之成仙。
“琼姐,总穿高跟鞋不累?”
林峰看着方琼脚下的恨天高问道。
“也累,但是,我们是女人那,难道穿旅游鞋?
像个爷们似的了。”
方琼微笑。
“也是,那,坐下歇歇吧,我给你按摩一下脚底。”
林峰说道。
“也好。”
方琼也是真的走累了。
她是省城的大家闺秀,基本来说,都是穿着高跟鞋的,说不累是假的,但是,她不喜穿旅游鞋之类的。
方琼甚至很少穿长裤,都是裙子。
在她看来,只有裙子,才是女人该穿的,裤子不是给男人们穿的么?
她,是女人中的女人。
方琼坐在一块光溜溜的石头上,甜甜在一边玩耍。
林峰除下方琼的高跟鞋,脱下丝袜,露出白皙一双玉足。
林峰屏住呼吸,眼睛直溜溜盯着方琼的一双美足,不由惊叹:她全身没有一处不美的,只这一双白皙的小脚,就勾死个人了。
“看什么呢?”
方琼被林峰如此珍惜,自也畅快无比,以前,她自己可是半点都不在乎自己的身体的。
因为她的心是荒芜的,她认为自己这一辈子将是独身的,所以不在乎自己的身体,此刻被林峰如此欣赏,让她找回点感觉来了。
原谅,女人被男人欣赏,而且是被自己中意男人欣赏,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 “琼姐,你太美了,尤其这双脚,古人说,评头品足,这句话再错不了的。”
林峰一边给方琼揉捏着她白皙的玉足,一边摇头叹息:“但不知,古人为何一定要女人缠足?
要把脚骨从中折断,然后紧紧包裹得如粽子形状,有什么美?
自然的才是最美的!如果我回到古代一定制止住这种酷刑!”
方琼感到脚底穴位被林峰揉,捏,提,压,推,挤,钳,好舒服的感觉。
“古人好小脚,女人就遭罪,没办法。”
方琼一边闭眼享受,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林峰说句话。
“奥?
琼姐,要你生在古代,你一定不会缠足的对吧?”
林峰问道,觉得这么美好的一双脚,要折断再裹成粽子状,岂不太可惜了。
方琼说道:“如果不缠足,就是野蛮人了,抛出自己没人要,整个家族都会跟着蒙羞,实际上,缠足根本由不得女人自己,都是在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了,越小越好,越趁早越好。
四五岁的小女孩懂得什么呀?
都是母亲和几个老年妇女共同给缠足的,孩子除了哭,啥也做不了。”
“天!真是灭绝人性,我的孩子,是坚决不会缠足的!”
林峰看着自己那还没到五岁的女儿甜甜说道:“都走不了路了!”
方琼笑道:“那,你就得给女儿准备天价嫁妆了,要不然那,还真没人要,都道是野丫头。”
“回答你上面的问题,如果我在古代,我会缠足的,我不想别人说我是怪物,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美,就比如今天,女人仍然不放过自己的脚,要踩着恨天高的高跟鞋,不累么?
自己知道罢了。”
…… 一周后,林峰接到消息,格林已经抵达Z国。
林峰心想,是时候到魔鬼基地去一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