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 还有天理吗?还有法律吗?(1 / 2)

试想一下,能够微缩三千万个蒙娜丽莎的画像,然后用这些画像拼接出一幅巨幅蒙娜丽莎的画像。

这可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除了要有超高的软件编程技术,还要有相当过硬的美术基础,和相当高的艺术品位才行。

一般人还真就创作不出这样的作品来。

而且就算有这样的创意,他们的技术也不可能支持到位啊!

就算真有人具备这三方面的能力,可这样一幅作品创作下来,怎么也得半年甚至几年的功夫。

可在斯蒂芬的手里,从有了创意,到项目立项,再到制作完成。

总共也就花了两天时间,而全程观看斯蒂芬操作的潘德闯,这次也是心服口服了。

要知道他可是从大学学的软件编程,当年大学毕业的时候,他也一度自诩自己是天之骄子。

而且还在国内某大厂,拿了大半年的高工资,他自认为自己的编程水平还是相当可以的。

可是在看到斯蒂芬操作,制作这个画像之后,他是真的服气了。

他感觉自己和斯蒂芬对软件编程的理解,差了好几个维度。

从那之后,这家伙对斯蒂芬就是心服口服了。

而之所以他们的第一个作品,要创造这样一幅‘巨作’,自然也是为了突出他们‘艺术家’这个人设。

因为在研究明白这藏品的属性之后。

他们就知道他们要打造的藏品,必须带上名家名作和稀缺性这几个标签,才能卖出个好价钱。

而他们的终极目的,就是打造一个网红艺术家!

而这幅蒙娜丽莎巨像,则是让斯蒂芬在外网上一炮而红。

因为折服作品真的太有噱头了,首先是艺术性,然后是创造力,反正方方面面都符合富人们喜欢拿来装的心理需求。

所以这幅画火了,连带着斯蒂芬也火了。

而在那之后,他又陆陆续续创造了一些作品。

这些小藏品都卖的不错,平均每件都能卖出三万到五万刀乐不等的价格。

这样的作品单价,在交易平台上,斯蒂芬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红人了。

他的每一件作品只要一推出,就会收到藏家的哄抢。

所以这一个月的功夫,他就已经赚了一千多万刀乐了。

这话听得杨一暖脑瓜子嗡嗡的,这来钱速度也太快了吧?

自大他能穿梭异界,两界穿梭做起了贸易之后,也赚了不少钱。

可这都大半年了,扒拉扒拉手指头数一数。

自己出生入死,拼死累活还没人家搞一个月赚得多?

这…还有天理吗?还有法律吗?

当然他也知道,这个市场里金融投机的属性也非常强大。

要不然光靠斯蒂芬作品再牛,他也赚不到这么多,只能说这次他们是站到风口上了。

“那么接下来,这些钱你打算怎么花呢?”

杨一暖随口问了一句,斯蒂芬沉默了片刻。

“一部分用来给潘发工资和奖金,同时让他招兵买马,扩大工作室。”

“这些,有三十万刀乐就足够了,而且接下来我也并不打算招太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