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仲子却仍是不解,这也怪不得他,唐云毕竟是来自二十一世纪,说起来话来带着后世的口头禅,有时候很让人对面听他讲话的人,十分费解。
“粽子,你看那小娘子又转回来了!”
唐云却不答话,伸手向和仲子身后一指,趁和仲子转身的刹那,他抬脚照和仲子的屁古上就是一脚踹上去。
这一脚他是收着劲力的,可即便如此,那和仲子的身形也禁不住打了个趔趄,险些摔倒。
“公子你……为何要踹小人?”
和仲子吓了一跳,以为自己哪里惹公子不高兴了。
唐云却是负手而立,一脸云淡风轻:“怎么?
本公子踹你两脚,还需要告诉你缘故么?”
“不需要,不需要!”
和仲子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笑嘻嘻地走上来,“公子若是高兴,尽管多踹小人几脚!小人皮糙肉厚,不怕踹也不怕摔!”
“很好!”
唐云看着他道,“这就是犯贱!你可懂了?”
和仲子目瞪口呆:“啊……”公子,您行事可真是……太与众不同啦!主仆二人在摊子之前笑闹的时候,行人纷纷侧目以视,而在这些人中,却是有两个是唐公子相识之人。
不仅相识,而且这两人——尤其是那个身穿红衣的女子——更是令唐公子印象深刻!“小姐你看——今儿个可真不同寻常,瞧瞧,咱们看到谁了?”
一位侍女模样的绿衣少女伸手指着唐云,语带戏谑地笑道。
同她走在一起的,却是一位相貌十分俏丽的红衣少女,用唐云的话来说,那就是“艳若桃李,冷若冰霜。”
“怎会是他?”
红玉柳眉一簇,目光有些失神地盯着唐云,“不是说他已经离开长安了么?”
“新丰去此不远,回去了,也能再来嘛!”
小侍女符儿一脸嬉笑,“小姐,莫非你怕他么?”
“怕他做甚?”
红玉细眉一挑,哧笑一声,“若非要说怕,那也是我怕他会死在我手里!”
符儿掩嘴一笑,道:“那家伙也是命大,前次都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若换了个时间,换个地方,想必他早已做了小姐剑下的游魂了!”
“小姐若是看他不顺眼,只管吩咐一声,不必小姐亲自动手,小婢就会取他狗命。
小婢早已看出,他除了会使弹公,俨然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软弱书生!”
说话间,符儿的手就已握住了腰上的剑。
实际上,这主仆二人与寻常的小姐与婢女截然不同,单看她二人的装束就有别于周围川流不息的车马行人。
那红玉肩上背着一个也不知是什么材质的皮囊,皮囊被绸带结束,似乎人走到哪里,那皮囊就背到哪里,显然不是寻常之物。
就连侍婢也是胯袍短靴,腰悬短剑,一副武林中人的做派。
大唐崇文尚武,年轻人无不以文采风流,武艺超群为荣事。
况且大唐佩剑是一大风尚,就连文人士大夫也爱佩剑,因此大街上佩剑之人何其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