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风从掠过,乡村繁花似锦,石榴花,紫蔷薇丛丛簇簇绽放着,蝴蝶飞来飞去的。
顾瑾抬头看着这灿烂的阳光,心中越加烦闷,直到他走到了隔壁公社供销站门口,看到一个男子给中年妇女塞东西。
“娘,花儿忙,让我把这些红糖给你。你身体不好,可以煮姜糖水喝,喝了就好了。”
“你这孩子。你们小两口也要过日子,不要老想着我们。”
“你们身体好,花儿更高兴。您拿着,我先走了。”
男子一走,那妇女身边就立马围来一群人,羡慕的道,“柏大姐,真是好福气。这女婿比儿子还孝顺!”
“女婿是半个儿子,你对他好,他也会对你好。”
“可不是,这柏大姐会做人哩。每次女儿和女婿吵架,她都向着女婿。现在女婿当她亲娘一样。”
“你们都过奖了。大家慢聊,我先回去了。”那个叫柏大姐的妇人冲着大家笑了笑,然后挥手像大家告别。
那妇人脸蛋圆润,笑起来眸眼弯弯,格外慈祥。
顾瑾瞬间感觉自己看到沈红梅一般,每次沈红梅看他的样子,也好似这妇人看她女婿一样,心中喜欢那劲藏都藏不住。
刹那间,他突然明白自己要做什么。
走进公社供销社生肉摊位面前,“同志,给我来五斤前腿肉。”
卖肉的同志震惊的看了顾瑾一眼,立马将肉砍好,递给顾瑾。
一次能买五斤肉的,绝对不是小人物。
顾瑾提着肉,心中格外轻松的回公社了。
“这小伙,大手笔啊!”
顾瑾一走,在公社边溜达、聊天的人们立马喧哗起来。
“看起来不是我们公社的。”
“我们公社没一个这么有钱的。”
“我记起来了,这是隔壁公社,罗大娘家的孙女婿,沈红梅的女婿。听说是从京都来的知青!”
“难怪,原来是知青!还是京都来的,我就说,怎么这么有钱。”
“这秦家,男人们都是英雄,家里就只有女人,大家都以为这日子就过黄了,没想到,秦家那丫头这么有福气,找了个这么有钱又俊俏的男人。”
“与其说是找的,还不如说是用手段抢的。”有人鄙夷的道。
公社和公社之间距离有些远,但丑闻什么的,传得她特别快。
秦瑜和顾瑾那档子事,不仅他们公社知道,隔壁公社都也都知道。
“有手段没手段,那又怎么样?若是人家知青真不喜欢,怎么可能买这么多肉回去?”
顾瑾自然没听到别人议论纷纷的话,此刻他脚步轻快,带着初夏的风,思度着怎样才能将秦瑜的气消。
“阿娘,这个,你们炒着吃了。”顾瑾一走进沈红梅家,就将一大坨肉放进厨房。
沈红梅惊喜又震惊的看着顾瑾,“小顾,这是……怎么买这么多肉?”
“路过隔壁供销社,说特价。”顾瑾简单回答。
“特价也不要买这么多啊。”沈红梅心疼的道。
这肉一看,起码四五斤,这一坨,是他们半个月的收入啊。
可真舍得。
“你们吃。”顾瑾脸上没其他表情。